标题: | 淄川区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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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1591/2013-502113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3-01-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司法局 |
淄川区司法局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淄川区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分为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概况
区司法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5个科室(中心);下辖淄川公证处。主要职能是:管理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淄川区司法局及时公布各类信息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12.5%;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总体比例25%;业务工作类信息6条,占总体比例37.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和群众的需求性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二是公开事项还相对不够细化,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率还不够高。
2012年,我局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要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在前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信息公开目录作进一步完善,使之贴近工作实际。
(二)全面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力求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要及时公开。
(三)做好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以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
淄川区司法局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