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审计局
标题: 淄川区2017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44T/2018-15876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审计局

淄川区2017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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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5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1.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8%,同口径增长(下同)7.08%;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8.1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0.20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6亿元,调入其他资金1.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8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3.5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0.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7%,增长0.73%;上解上级支出11.3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5亿元。收支当年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2.5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0.85亿元,完成预算的96.82%,下降0.51%;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8.1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9.7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0.2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6亿元,调入其他资金1.4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68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5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34.52亿元,完成预算的103.91%,下降6.34%;上解上级支出11.3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3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35亿元。收支当年平衡。区级预备费预算0.50亿元,实际支出0.50亿元,主要用于新增民生提标扩面等难以预计支出,并已反映在区级相关支出科目或对下转移支付科目中。

—政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1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3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6%,增长6.15%;上级补助收入0.2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9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68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1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7.63亿元,完成预算的101.82%,下降5.46%;调出资金1.0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40亿元。收支当年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25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33%,增长30.20%;上级补助收入64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8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25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723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万元。收支当年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4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6.4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5%,下降11.33%。其中:保险费收入12.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05%,下降18.68%;财政补贴收入2.89亿元,完成预算的91.36%,增长20.11%。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19.06亿元,完成预算的89.51%,下降12.4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6.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5%,增长18.79%。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2.6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2.4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7年的预算任务,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在区级预算管理、财政收支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和改进。

(一)区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未及时拨付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2017年末,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3499.74万元结转下年。

2. 预算编制管理有待加强

2017年,区财政局收到保险公司返还的农业保险工作经费19.71万元,未纳入预算。

3.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未开展到位

近几年,我区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基础框架逐渐完善,绩效评价工作相继展开。目前我区只对部分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未全面对财政资金进行绩效评价;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过于笼统;有的预算部门还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已开展的绩效评价也不够规范。

(二)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7年,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56563万元,较上年增收23684万元,可比口径增长17.82%。其中,区县级入库134675万元,同比增长14.34%,增收16924万元,代收工会经费、残保金1190万元,同比增长7.98%。

对30家企业进行的抽查审计中发现3家企业欠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215.87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随着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区级部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在审计的7个部门单位中发现如下问题:

1.收支核算不实290.01万元。其中:3个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支费用71.99万元; 2个单位决算不实218.02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其中:4个单位未及时支付专项资金198.23万元;2个单位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50万元;2个单位项目支出未单独核算。

3.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其中:2个单位资金未及时纳入预算155.02万元;2个单位未及时将结余资金交回财政11.94万元。

4.“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费差旅费有待规范,其中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2个单位未在定点单位进行公车维修、加油等; 2个单位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1个单位未建立会议费管理使用制度。

5.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结算制度。3个单位未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还存在支付凭证不完善、原始凭证不合规等。

6.3个单位办公用品未在定点单位采购,合计金额2.65万元。

二、加强区级预算管理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加大财政改革力度,细化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度。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执行的规范性,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果。坚持依法征税,严格税收征缴管理。

(二)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科学化水平。严格项目审核,加强对项目实施进程、支出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跟踪管理。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制,从而有效解决资金滞留、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加强部门预算监督,规范财政管理。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财经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成本意识、节约意识和预算控制意识。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约束力。针对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完善预决算编报、专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核算等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