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审计局
标题: 淄川区2018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44T/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12-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审计局

淄川区2018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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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9.20亿元,其中:当年收入33.2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3%,同口径增长(下同)5.35%;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7.95亿元,调入资金6.65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5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5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2.8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7%,增长4.9%;上解上级支出11.6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64亿元。收支当年平衡。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7.10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9.6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2%,同口径下降6%;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17.95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1.54亿元,调入资金6.6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5亿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2.94亿元,其中:当年支出36.4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2%,增长5.72%;上解上级支出11.6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6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16亿元。收支当年平衡。区级预备费预算0.50亿元,实际支出0.50亿元,主要用于新增公共安全支出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难以预计支出,并已反映在区级相关支出科目中。

—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8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3.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0%,增长118.76%;上级补助收入0.25亿元;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收入2.40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3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6.88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1.03亿元,完成预算的97.42%,增长44.59%;调出资金5.65亿元,上解支出及债务还本0.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9亿元。收支当年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291万元,其中:当年收入2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上年结转收入19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9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232万元,调出资金5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万元。收支当年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4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8.89亿元,完成预算的164.68%,增长9.51%。其中:保险费收入13.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9.28%,增长14.29%;财政补贴收入2.94亿元,完成预算的82.05%,增长1.82%。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34.06亿元,完成预算的163.82%,增长11.45%。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0%,增长17.60%。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1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2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统领全局,统筹做好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的预算任务,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和改进。

(一)区级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预算编制不规范,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不符

根据我区区级预算编制工作规范要求,年初部门预算编制时,公用经费按照分类分档和定额标准编制。区财政根据单位人数,核定公用经费总额,各预算单位自行分配费用类别。各单位在编制经费明细时,存在不细、不实的情况,个别单位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

2.未按预算及时拨付区级项目资金26448.75万元

2018年初,全区安排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3083.86万元,截止201812月末,未拨付项目资金6336.9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7.45%。全区年初安排部门综合预算134462.19万元,截止201812月末共拨付资金114350.40万元,未拨付20111.7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96%

3. 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未全面实施

2018年,区财政局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选取资金规模较大的五个重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他项目未实施预算绩效评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区审计局对6个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随着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区级部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的意识增强,“三公”经费管理使用越来越规范。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

3个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支费用54.44万元;有3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账553.21万元;有2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3.43万元;有3个单位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造成资金沉淀209.33万元;有2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127.24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2个单位挤占项目资金47.53万元;2个单位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201.43万元;2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63.79万元。

3. 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2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50.7万元。

4.政府采购方面

2个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266.66万元;1个单位未定点采购2.22万元; 1个单位未在定点单位进行公车维修。

二、加强区级预算管理的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是预算执行的基础和依据,是严格预算执行的第一道关口。各部门应根据自身职能目标拟定,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相关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测算。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事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

(二)加强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分析我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现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和职责,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制。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相关联,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推动我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加强部门预算监督,规范财政管理。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财经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完善预决算编报、专项资金使用、资产管理核算等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约束力。通过规范使用零余额账户、公务卡结算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完善部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