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淄川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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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44T/2024-54747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审计局 |
关于淄川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30日在淄川区
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刘智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支出,全区经济发展平稳。
——加大财力筹措力度。2023年争取上级财政资金17.97亿元,其中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资金3.07亿元。全年共发行17.87亿元的政府专项债券,有力支持了我区向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
——精准保障财政支出。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前期压减的基础上,2023年“三公”经费总额维持零增长,业务运转类项目原则上比2022年预算压减10%,共计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400余万元。2023年实现民生支出39.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扣除转移性支出)的83.46%。
——财政服务质效逐步提升。落实政府采购“盲审”“异地评审”机制,优化采购流程,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加快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共完成采购项目991次,累计采购金额5.04亿元。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3年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2.79亿元,总支出68.09亿元,结余4.7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5.33亿元,总支出31.74亿元,结余3.59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77亿元,总支出4.75亿元,结余249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66亿元,支出8.97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6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32亿元。
(二)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1)“三保”支出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3年镇办人员工资收支、经济困难老人生活补助、困难学生补助未列入“三保”范围(上述款项已拨付到位)。
(2)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程序不严谨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1010笔,金额共计5.08亿元,直接由财政部门审核,未经过编制机构审核通过。
2、资金拨付不够到位
(1)直达资金支付不到位
2023年直达资金830项,预算数为5.10亿元,当年实际支付数3.73亿元,支付率为73.14%。
(2)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拨付2.13亿元
2023年度,市下达区财政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合计14.32亿元,当年全部分配,当年拨出合计12.19亿元,截至2023年底,未及时拨付2.13亿元。
(3)应拨未拨专项债券资金3.72亿元
一是应拨未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2亿元。
二是应拨未拨上级调整专项债券资金1.50亿元。
3、编外人员管理不规范
(1)支出标准不统一。抽查6个部门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情况,发现2023年度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预算不统一。
(2)无预算支出编外人员工资。经抽查有4个单位存在无预算支出编外人员工资问题,金额141.54万元。
4、对外投资账务处理不及时
区财政局总预算对财金公司2023年增持股份未进行账务处理。
5、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区财政局2020年6月拨付社保科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未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自2020年起至今未使用。
6、存量资金管理有差距
部分单位未及时上缴存量资金60万元。
7、绩效目标质量有待提升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质量有待提升,成本指标设置规范性不足,未细化分项成本、标准成本,涉及部门预算项目683个。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等6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的问题
5个单位存在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开展的绩效自评质量不高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未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问题;1个单位存在应交未交结余资金3.57万元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的问题
3个单位存在无预算列支费用45.45万元问题,2个单位存在往来科目列支费用31.59万元问题,2个单位存在决算编制不实、不完整问题,涉及金额42.54万元。
(三)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方面的问题
1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费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账”问题;2个单位存在超预算支出差旅费等问题,涉及金额7.74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
2个单位存在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问题;2个单位存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问题,金额3.4万元;2个单位存在未按要求采购国产信创产品、未按规定预留中小企业采购额度、车辆租赁期限超过规定标准未审批问题。
(五)重点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
5个单位存在改变资金用途,支付临时工工资、维修费、物业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31.20万元。
(六)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
2个单位存在未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问题;3个单位存在未使用公务卡结算、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出资金、未及时清理银行账户、大额支出现金结算、白条抵库等问题;2个单位存在在单位账簿核算工会经费、入账原始单据手续不完备等问题;2个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租赁车辆手续不完善、报销不符合制度规定等问题。
(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4个单位存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固定资产报废未按程序报批等问题;3个单位存在资产未入账236.40万元问题。
三、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审计查出问题得到了较好整改。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紧盯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客观评价、精准“画像”。共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0项,其中:离任审计15项,任中审计15项。审计查处问题391个,查出问题金额1.56亿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3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0个,其中:计划内项目6个,计划外项目14个,审计投资额7.36亿元,审减投资额0.74亿元,综合审减率达到10.09%,为区级财政挽回和节约财政资金0.74亿元。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审计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自觉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把推动重大政策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实施了疫情防控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民生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重大公共工程PPP项目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等三个审计项目,审计查出问题44个,查出问题金额0.2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1条,全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七、审计移送情况
2023年至2024年上半年,区审计局不断深化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的协作配合,通过“纪审联动”“巡审联动”加大审计力度,共移送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6件。
八、加强区级预算管理的措施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实行销号管理。对被审计单位问题较多、性质较重的同时移送主管部门或通报分管区领导,对其加强监管;对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增强财政保障能力。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资金“开源”和“节流”两篇文章,拓宽财政收入增收渠道,采取措施加强收入征管,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积极争取债券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对“三保”等刚性支出做到应保尽保,提高预算刚性约束,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加强各类政策的统筹协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统筹安排资金;针对专项债项目,建立健全国债资金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全流程监管,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有效发挥国债项目投资拉动作用。
(三)切实防范重大风险隐患。财政部门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保障专项债券项目融资与偿债能力相匹配,逐步降低债务风险;厘清财政和平台公司之间关系,加强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增强平台投融资能力,建立平台公司“借、用、还”一体化融资体系,防止平台公司债务向财政蔓延。
(四)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突出成果运用导向,探索“人大+审计”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严肃财经纪律,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多年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区审计工作在促进重大政策落实、聚焦高质量发展、规范权力运行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