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淄川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
| 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044T/2025-553679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9-0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审计局 |
关于淄川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1日在淄川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刘智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区审计局对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区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统筹安排预算支出,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全面落实“三保”工作任务,全区经济发展平稳。
——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4年争取到位转移支付资金18.59亿元,其中资源枯竭城市补助资金3.07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0.20亿元用于民生领域项目建设,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0亿元用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为我区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转型及各项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夯实资金支持保障能力,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优先保障普惠性、基础性民生支出,足额保障人员类支出,聚力做好重点支出保障,2024年全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3亿元(不包含转移性支出),同比增长3.13%,其中教育支出完成13.02亿元,同比增长1.04%,卫生健康支出完成4.68亿元,同比增长13.58%,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42亿元,同比增长59.67%,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实现支出保障效益最大化。
——增强财政管理水平,落实监管服务职能。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预算编制全流程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线上批复,实现资金从预算安排源头到使用末端全过程、穿透式监控。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新增财政拨款预算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政策和项目按规定在入库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入库的必备要件。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编制情况
2024年决算草案反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1.90亿元(主要包括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级拨付收入等),总支出65.29亿元(主要包括教育卫生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公共安全支出、上解支出等),结余6.61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0.22亿元(主要包括专项债、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总支出33.56亿元(主要包括城乡社区、农林水、债务付息等支出),结余6.66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4.19亿元(主要为国有企业上缴收入),总支出4.10亿元(主要用于弥补一般公共预算),结余0.09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9.92亿元(主要是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支出9.80亿元(主要为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当年收支结余0.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44亿元。
(二)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不到位
(1)国债资金支付进度缓慢
2024年区财政收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1.60亿元,用于“两重”建设和“两新”工作,涉及淄川区集中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和淄川区内涝积水点排涝改造工程2个项目,截至审计日,国债资金已拨付0.52亿元,未拨付1.08亿元。
(2)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支出3.83亿元
抽查2024年度中央和省市下达我区转移支付资金11.41亿元,当年区财政已全部分配,并支出资金7.58亿元,截至2024年底未及时支出资金3.83亿元。
(3)应拨未拨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1亿元
2024年,区财政收到淄博市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引蓄水治理工程项目、淄川区食药菌种植培育推广示范区建设项目、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4个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合计2.85亿元,截至审计日,已拨付各项目实施单位0.84亿元,未拨付2.01亿元。
(4)未及时拨付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72亿元
2024年度,区财政自收到淄川区般阳博物馆项目、淄博市三河相通两库相连引蓄水治理工程项目、淄川区城区供热管网建设项目、淄川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排水项目(一期)、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6个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日起,超过30天规定未及时拨付到位资金合计6.72亿元。
2.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不规范
(1)彩票公益金未及时缴库1331.56万元
截至2024年底,区财政收到彩票公益金累计余额 1331.56万元,在财政专户中存放,未及时缴入国库。
(2)部分代管款项资金滞留财政专户1957.28万元
截至2024年底,区财政部分过渡户代管款项累计余额资金1957.28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未支出,涉及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医疗费、培训费等收入。
3.出借财政资金未及时清理
(1)向预算单位出借财政资金2.02亿元
2024年,区财政向2家预算单位出借财政资金2.02亿元,其中:区住建局“美丽乡村宜居项目”借款1.52亿元、罗村镇政府借款5000万元。
(2)未及时收回向企业出借财政资金4330.12万元
截至2024年底,区财政未及时收回向2家民营企业出借的财政资金4330.12万元,其中:出借博晨置业资金1646.84万元,出借鲁维制药征地款2683.28万元。
4.项目基础管理不严格
(1)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制定推进缓慢
2024年,区财政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差旅费等基本支出均制定预算编制标准,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标准未制定。
(2)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入库要求
2024年,区财政“预算执行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中入库的部分特定目标类项目立项依据不明确,例如工程欠款项目未严格执行项目入库的绩效目标设定、资金测算等要求。
5.往来款清理不及时
截至2024年底,区财政总预算账挂账三年以上往来款17.75亿元,非税账挂账三年以上往来款3.99亿元、挂账两年以上往来款8500万元,上述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6.虚拟公物仓资产使用效率低
2023年以来区财政虚拟公物仓调入部分计算机资产,截至审计日在虚拟公物仓展示67件,期间未发生调出业务,虚拟公物仓资产未有效使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科技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商务局6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重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参与预算资金分配管理等方面的问题
1个单位存在6个重点项目谋划不够科学、3个重点项目未按计划进度推进、1个国债项目督导协调不到位导致部分建设工程未按期完成等问题。
(二)重大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1个单位存在普惠托育项目政策牵头落实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存在未及时支付困难帮扶基金34.27万元问题。
(三)部门预算编制及非税收入征管方面的问题
2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问题。
(四)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方面的问题
5个单位存在挤占项目资金89.74万元问题;2个单位存在无预算支出30.30万元问题;3个单位存在决算不实问题;3个单位存在预算项目未进行绩效自评问题;2个单位存在财务报告编制不准确问题;1个单位存在项目绩效自评质量不高问题。
(五)存量资金盘活方面的问题
2个单位存在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4.58万元问题。
(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面的问题
1个单位存在印刷费、租车等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1个单位存在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12.56万元问题;1个单位存在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
(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3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2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入账471.32万元问题;1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处置不规范、未及时报废已损失固定资产143.31万元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按要求完成划转交接、国有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
(八)参与分配重点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
1个单位存在大额项目资金支付集体研究程序不规范问题;1个单位存在重大资金分配集体决策流于形式、政府补助资金支出未单独核算问题。
(九)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及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
3个单位存在入账原始票据不合规619.03万元问题;3个单位存在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问题;2个单位存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用车租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健全、未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考试考务费项目资金104.19万元未按项目明细单独核算、收文办理不规范等问题;1个单位存在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存在未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问题;1个单位存在财务账未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问题。
(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问题
2个单位存在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不到位问题;1个单位存在网络安全等级未在公安机关备案、未开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实战演练、网络运维协议超二十年未变更修改等问题。
三、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政府要求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意见,审计查出问题得到了较好整改。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精准把握新时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领导干部的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和廉洁从政情况,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客观评价、精准“画像”。
按照2024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对12个单位、17名被审计领导干部实施完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镇办2个,区直部门5个,卫生系统单位4个,教育系统单位1个。出具审计报告15份,共发现审计问题272个,其中: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方面,审计发现问题53个,主要问题是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及与单位主责主业方面履行职责相关的问题;在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方面,审计发现问题16个,主要问题是未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在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审计发现问题33个,问题主要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不健全、资料不完善、内容不规范、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等;在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方面,审计发现问题98个,问题主要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等;在内部管理和对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监管方面,审计发现问题62个,问题主要是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未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等;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方面,审计发现问题2个,问题是镇政府借用村集体车辆、部门从下属单位列支取暖费;在以往巡察、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方面,审计发现问题8个,其中5个部门单位存在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3个部门单位存在以往巡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4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和政府投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23个,其中:计划内项目4个,计划外项目19个,审计政府投资额8.53亿元,审减投资额0.97亿元,综合审减率达到16.63%,为区级财政挽回和节约财政资金0.97亿元。
一是注重对我区投资较大的水利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如淄河干流淄川段治理工程项目审计投资额1.39亿元,审减投资额0.13亿元,审减率达到9.35%;二是加大对我区改善、提高群众居住和生活环境的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力度,全年共安排对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户户通改造、背街小巷改造等10个项目的审计,审计投资额2.69亿元,审减投资额0.52亿元,审减率达到19.33%;三是重视对民生项目的审计,全年安排了区医院西院区的跟踪审计、隔离点方舱医院的工程造价审计、县乡道路工程审计、污水管网审计、淄城大桥工程建设审计、供热设备及管网升级节能改造项目审计等6个项目,审计投资额2.70亿元,审减投资额0.13亿元,审减率达到4.66%;四是关注土地整理修复项目、废弃地复垦项目等2个项目的审计,审计投资额1.34亿元,审减投资额0.11亿元,审减率达到8.21%;五是在政府投资政策审计过程中助力我区文旅项目的健康发展,通过审计发现问题4类5个,提出审计建议4条,促进了我区文旅项目的合规建设。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审计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自觉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把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实施了淄川区自然资源资产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淄川区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两个政策落实审计项目,进一步揭示资源环境领域和医疗领域的突出问题及风险隐患,审计共查出问题115个,其中非金额问题数78个,查出问题金额7139.5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条,助力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七、审计移送情况
2024年1月以来,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的协作配合,通过“纪审联动”、“巡审联动”加大审计力度,审计共发现并移送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14件,涉及人员14人,其中:科级人员6人,一般人员8人,涉及资金396万元,主要原因是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八、审计要情批示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聚焦领导决策点、关心点,积极提高审计成果应用,推动风险问题快速整改,全年共上报审计要情34篇、审计专报1篇,被区领导批示31篇,其中:区委书记、区长同时批示28篇,区长批示3篇。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2024年,区审计局把上级交办事项作为优先任务,根据上级要求快速组建专项审计团队,通过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共完成上级交办事项20项,主要围绕2008年移交淄博创大实业有限公司资产审计调查事项、昆仑镇兴隆村旧村改造项目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调查事项等历史遗留问题,汇报审计调查情况并提出审计建议,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提供了科学客观的决策依据。
十、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比如对于部分代管款项资金长期滞留财政专户问题,已要求区财政制定代管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按办法规定用途及时拨付资金。对被审计单位问题较多、性质较重的同时移送主管部门或通报分管区领导,对其加强监管;对严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已移送区纪委监委处理。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区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财政收入工作质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全力做好财政资金“开源”和“节流”两篇文章,财政收入方面要依法加强税费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财政支出方面要优化支出结构,明确支出保障范围,对“三保”等刚性支出做到应保尽保,硬化预算执行约束,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杜绝低效无效支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推进重大政策落实,提升项目监管效能
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加强机构改革后政策、制度、资源的系统整合与衔接配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体系,做好项目规范化管理,及时摸清项目进度,保证项目按时完工。进一步发挥债券项目投资拉动作用,确保还款来源真实可靠,有效降低债务风险。进一步提高项目绩效评价质量,有效发挥绩效激励约束作用。
(三)增强审计成果运用,构建贯通协同监督合力
持续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进一步夯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对审计查出问题深入分析,追根溯源,细致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杜绝屡查屡犯。突出成果运用导向,促进各类监督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同向发力,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区审计工作在促进重大政策落实、揭示问题与风险、规范权力有效运行、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今后,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建设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