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审计局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44T/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审计局

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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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淄川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提出了审计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确保整改到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按预算及时拨付区级项目资金的问题。对于2019年年底调减预算后,确需继续使用的项目资金,均在2020年按规定重新安排预算。

(二)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全面的问题。区财政局分别制定相应的预算措施,积极引导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率。

(三)关于部门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问题。集中对区直部门单位实体账户结余资金进行了清理盘活,部分结余资金缴回财政。

(四)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逐项核实清理。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方面的问题。其中,关于1个单位在往来款中列支费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3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转账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零余额账户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1个单位未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公务卡支出目录项目管理与使用;关于2个单位原始单据审核不严的问题,督促有关对相关单据进行补充完善,强化支出管理,严格原始单据审核;关于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支出。

(二)关于预决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关于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预决算不符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对2020年预算进行排查,严格预算编审、确保预算与执行相符;关于4个单位决算不实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反映单位预决算收支;关于2个单位其他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确保各类支出依照预算执行。

(三)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其中,关于3个单位改变项目资金用途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预算项目编制管理,严格执行支出项目预算、专款专用;关于2个单位滞留专项资金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即将资金拨付到位;关于1个单位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按项目预算分别核算。

(四)关于项目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关于3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自2020年起严格执行项目绩效管理,做好事前评估、事后评价等事宜;关于1个单位未制定部门绩效评价管理制度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关于1个单位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设置过于简单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根据绩效管理办法规定,对每一个项目目标、评价进行认真细致的编审。

(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其中,关于2个单位因机构改革未及时划转固定资产的问题,督促涉及单位加快划转;关于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有关单位待手续完善后,按规定核算入账;关于1个单位房产出租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房产出租;关于1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立即对相关车辆管理进行纠正完善。

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落实好本次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是强化整改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明确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加快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二是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在抓整改的同时,通过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等方式,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遏制同类问题再发生。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责任主体,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确保整改到位。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