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审计局
标题: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044T/2023-54044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审计局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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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情况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川政字〔2023〕89号

 

区人大常委会:

现将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淄川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2023年8月,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淄川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加强整改工作、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全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部门单位深刻认识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扎实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各部门单位按照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整改要求,纠正存在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制度,改进财政财务管理,切实将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二、财政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直达资金未及时支付的问题。区财政局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截至目前,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已达89.5%。

(二)关于集中供养资金未及时收回入库的问题。截止2022年底,各镇办结余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资金258.53万元,截至目前区财政已全部收缴入库。

(三)关于预备费支出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区财政局下一步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备费支出范围使用资金。

(四)关于未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绩效评价的问题。区财政局2023年出台了《转发淄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财政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字〔2023〕11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3〕5号)等文件,按照要求,已选取2022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五)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5.74亿元的问题。区财政局2023年已分批缴入国库。

(六)关于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将积极组织收入、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按照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规定,遵循“摸清存量、分类处理、全面统筹”的原则,强化对往来款的清理。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决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1.关于5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预算编制依据不充分、预算项目编制不科学等问题。区人社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规定,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关于5个单位存在决算不实,待报解收入未编入决算、决算报表与账面实际支出内容不符等问题。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做到预决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二)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3个单位存在非税收入收取不到位、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应缴未缴利息收入等问题。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已将存量资金上缴国库。

2.关于5个单位政府采购不规范,存在不履行采购程序、不定点采购、购买服务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等问题。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关于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社会化租赁的通知》要求,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尽快列入定点采购名单,规范合同签定,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预算一体化信息平台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关于1个单位存在未按投标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购买服务履约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在项目采购中,将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约到位。

4.关于6个单位存在公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压减不到位、资产配备及人员配备超标准问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压减预算,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按照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及时调整变更资产信息,保证按标准配置人员及资产。

5.关于4个单位预算约束力不强,存在超预算支出65.85万元问题。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梳理预算项目,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关于4个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用不合规单据入账;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等问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要求,严格票据审核,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在结算限额范围内使用现金;严格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

7.关于5个单位存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手续不完善,项目资金未单独核算,未按规定计提及拨付工会经费等问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手续办理进度,及时拨付工会经费。

8.关于2个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违规在政策性银行开设专户、从零余额账户转出资金问题。区住房保障中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已交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规定使用。区人社局自5月份已经对离休补贴、职教幼教补贴实行零余额拨付,已整改到位。

(三)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4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对台账登记、资产盘点等进行了规范,并按资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2.关于2个单位存在出借资金和车辆问题。区住建局已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已作出处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的规定,将出借车辆履行审批手续。

(四)资金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4个单位未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问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已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关于4个单位存在项目资金未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指标设置过于简单及绩效评价质量不高等问题。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将根据《淄川区区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今后严格进行绩效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确保资金支出真实、安全、完整。

(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问题

关于3个单位未制定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制度、1个单位未签订网络运维保密协议问题。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制定本部门网络安全责任相关制度,并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区住房保障中心已签订保密协议,完成整改。

(六)对下属单位监管方面的问题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区住建局已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职业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了内部审计制度。关于对所属单位考核工作不到位问题。区民政局加大对下属单位的内部监督,定期定项进行考核指导,督促下属单位规范运行。关于违规减免事业性收费问题。区民政局已督促区殡仪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惠民殡葬项目强化审核,按标准落实免费政策。关于收取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未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区殡仪馆计划在制定2024年预算时,将相关收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关于大额资金支出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问题。区殡仪馆将严格执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关于报销发票开具单位与服务提供单位不一致问题。区殡仪馆将加强合同管理,杜绝违规操作。关于项目资金结余造成资金沉淀问题。区人社局下属区就业中心目前已支付资金171万元。

(七)其他方面的问题

1.关于3个单位存在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车辆及办公用房问题。区住建局已将借调人员退回原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退还下属单位车辆;区发改局将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办公用房问题,履行相关合法程序。

2.关于1个单位存在部分工程未按计划完工问题。区民政局已督促有条件的村居开办长者食堂,截至目前,我区长者食堂已达到78处。其余未建设的22处长者食堂因临时不具备开工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建设。

以上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改,但个别单位对整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主动性不强。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措施

(一)强化政治责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审计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加大重大政策落实、重点民生资金及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力度,及时揭示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充分发挥审计的独特作用。

(二)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审计方法。坚持科技强审,以审计署“金审三期”为抓手,积极开展大数据审计,推动智慧审计健康深入发展。创新审计理念,做实研究型审计,加大“纪审联动”、“巡审联动”力度,制定“编审联动”机制,下一步探索开展“检审联动”,进一步加强审计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审计质量。践行“三提三争”,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素质能力和水平。定期编写《审计战报》,动态调度审计项目重点环节进展情况,严格审计限时制。开展审计竞赛活动,组织举办审计大讲堂,打造创新实干的内行审计干部,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淄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