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行为 |
法定依据 |
裁量阶次 |
适用条件 |
处罚标准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1 |
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
轻微 |
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及时自行改正的。 |
不予处罚 |
一般 |
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分资料,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经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后,及时改正的。 |
对被审计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
较重 |
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部分资料,提供的资料部分不真实,经审计机关责令 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1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 元的罚款。 |
严重 |
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提供的资料全部不真实,经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3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的罚款。 |
特别严重 |
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全部资料,提供的资料全部不真实,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审 计机关责令改正后,拒不改 正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5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 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的罚款。 |
2 |
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 条 |
轻微 |
违法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 得 1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 1000 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1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500 元的罚款;并可对被审计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
一般 |
违法金额在5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 得 2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 5000 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2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000 元的罚款;并可对被审计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
较重 |
违法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 得 3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 1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3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3000 元的罚款;并可对被审计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
严重 |
违法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 得 4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4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以 5000 元的罚款;并可对被审计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
特别严重 |
违法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 得 5 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处以 2 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对被审计单位处以 5 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的罚款;并可对被审计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