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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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351573/2024-542659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
一、政策背景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编制目的
通过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制度安排,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主要内容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公开信息包括政府文件、部门会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要求,统一名称、统一格式,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组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街道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