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规范孝妇河东西沿河路路灯亮灯”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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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351573/2023-538690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8-23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
对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71号建议的答复
陈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孝妇河东西沿河路路灯亮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胶王路与孝妇河交界处南侧东西两岸路灯属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建设,目前西岸路灯现正常使用,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正在与市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后市政部门统一管理。东岸由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于2021年在朱家体育公园附近新建29m宽865m长孝妇河沿河东路并建设路灯56盏,后因孝妇河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导致无法正常启用,目前淄川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心正在协调箱变电源问题及与市政部门对接移交问题,预计9月份左右正常启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人民政府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15日
(联系单位:松龄路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袁雪,联系电话:518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