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标题: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020042351573/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3-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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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按照淄川区应急管理局委托街道办事处开展安全执法规定要求,现编制松龄路街道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着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普遍好转。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行政,杜绝因程序不当、适用依据错误、证据不足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实质性败诉案件。

二、行政执法队伍及职责分工情况

街道现有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2名,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2名,负责危险化学品及涉氨制冷等重点工贸企业的监督管理和实施执法监察,并根据工作情况抽查部分一般工贸企业,同时承担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检查安排

全年计划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加油站)5家,全年执法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家,全年执法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四、执法监察工作要求

1、做好执法计划备案工作,严格执行工作计划。对企业的执法检查要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反馈,对因安排其他工作对既定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产生影响的,需报街道主要领导批准及时进行调整。

2、规范执法监察内容和工作程序。要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主体明确、程序完善、文书规范、处罚得当。正确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偏不倚,把案件事实和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尺的统一。

3、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执法形象。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令,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正确处理好执法与被执法的关系,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淄川区人民政府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