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松龄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351573/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政府松龄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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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本街道202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公开信息包括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责任清单、权力清单、业务文件等内容。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地址、邮箱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处理,在法定时限内给予规范答复。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已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标准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畅通受理渠道,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合规作出答复。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

5.监督保障。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制度。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科室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掌握不够不深入,政务公开的鉴别力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系统操作的细节和流程上不够娴熟。

改进情况:松龄路街道办事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同时通过集体学习和分别学习的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具体操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根据任务清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个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完成

3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

                       202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