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4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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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721528/2024-54383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4-09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序号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 |
抽查比例 |
检查 |
检查主体 |
1 |
“每季度”污染源日常环境执法检查 |
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等。 |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
一般检查事项 |
(一)重点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25%。 (二)简化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一般监管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1%。 (四)特殊监管对象每半年开展1次抽查,并可以根据监管需要增加抽查频次。 |
全年 |
区生态环境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