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以公开促环保 助力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建设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3-53367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以公开促环保 助力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建设

发布日期:2023-02-28
  • 字号:
  • |
  • 打印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探索有效的政务公开方式,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创新政务公开内容,规范企业环保生产行为,依法精准开展科学治污,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机制,努力打造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的模范。

夯实基础 健全政务公开机制

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紧紧围绕《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积极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措施,修订完善《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等文件,完善办文程序,坚持“三个围绕”,“四个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进行。

围绕中心 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托《中国环境报》《淄博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同时借助市局微信公众号、淄川区融媒、局双微等新媒体平台为宣传阵地,积极策划组织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亮点工作,展现生态环保铁军奋勇争先精神风貌,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舆论保障,荣获2022年度中国环境报社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及时准确传递了政策意图,取得良好成效。

 

 

 

针对群众关注的环境保护等热点问题,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共在《中国环境报》及其新媒体发稿20余篇,其中头版1篇;在《淄博日报》及其新媒体发稿20余篇,其中头版3篇;在省市各级网站、新媒体平台发稿60余篇次;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文章50余篇。通过在社会进行主题推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突出创新 优化政务公开平台

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依法查处了一批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执法专栏公示执法结果。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提升执法震慑力和影响力,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淄川环保”微信公众号转发了山东省第八批6起排污许可领域典型案例,以此严格督促全区内企业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

下一步,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围绕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核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做好各项宣传报道任务,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强化宣传效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凝聚起全区上下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携手共建美丽淄川区的正能量,为推进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