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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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21528/2021-512156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区政府: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内容和重要保证,是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2020年,我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工作要点,认真实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环保执法效能,使环保法律、法规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环保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坚持法制教育的经常化
为做到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执法者的水平和素质,我局从队伍建设入手,把依法行政立足于法制教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法德并举,以此増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为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环境。在组织法制学习时,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法制教育的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教育工作,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将对工作指导性强,与工作结合紧密,工作实践中运用频繁的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优先组织学习。二是加强对新法的学习,对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关于环保的有关法律条款以及新实施的《固废法》《山东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法律法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在第一时间内学习。三是着重抓好重点对象的放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在普遍进行法制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不仅进行法制业务学习,而且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德并举,全面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到目前为止,环保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全部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做到了人人持证上岗。与前几年相比,我局环保行政执法能力明显加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二、强化行政执法的程序化
为克服执法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防止执法方法简单粗暴,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严明的工作纪律和详细的服务标准,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程序做出了严格规定,坚决杜绝行政执法程序违法。
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立案查处58起环境行政违法案件。
三、推进行政执法的公开化
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防范执法行为的“暗箱操作”,我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实施“阳光行政”。
(一)大力实施政务公开。我局编制、修订了政务公开手册,设置了政务公开栏,将各项工作职责,责任部门,办事程序,批准时限及工作纪律和服务标准等予以公开。对群众关心的处罚、审批等事项,还公开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批准文件,提高了政务透明度。
(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我局除了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执法外还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一是设置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并向社会公布,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是不定期地进行调查询问,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查证属实的行为,根据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与相应的处罚。
四、存在的问题
1、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有些执法对象法律意识淡薄,胡搅蛮缠。
2、环境执法人员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执法装备利用率低,从而导致执法工作取证难,效率不高。
总之,今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秉公执法,依法行政,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