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4-54974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2-30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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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履行部门职能职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强队伍、严制度、抓落实、依法行政,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环境质量逐年改善。1—10月份,全区空气质量排名全市第4,在全省159个区县中列第118;改善5.5%,优良天数182天,同比增加14天。1—10月,淄河太河水库国控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全区地表水环境环境质量指数为5.3906,全市排第4名,全省排第57名。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起,处罚金额66.3375万元,完成13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
  (二)聚集法治保障,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对重点项目实行分管领导挂包和服务专员制度;出台《淄川区产业要素创新供给行动方案》,有的放矢保障重点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并被评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揭榜挂帅”试点项目。二是保障“十四五”期间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有限总量指标优先支持开发区(含飞地)及区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预拨各镇办“十四五”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加快中小企业项目落地速度,确保各镇办经济同步发展。三是加大排污许可证监管,自今年6月21日起对全区405家发证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开展提质增效抽查核查。完成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共确定123个大气重点排污单位,21个水重点排污单位,26个土壤重点监管单位,19个风险管控单元,为完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任务提供保障。四是优化审批流程,落实“放管服”改革。结合区委、区政府项目建设“五大比拼”决策部署,围绕区“431”现代产业体系,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骨干企业项目等实行分管领导挂包和服务专员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服务机制,推动项目尽快落地。目前,共参加产业项目立项联审46次,参加区级重大项目联审6次,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82件;扎实推进“一次办好”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事项,接待群众咨询500件,一网通办82件。
  (三)强化普法宣传,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指导。以专题培训、环保咨询日、现场走访等方式,提高服务主动性,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业务指导,累计服务企业、群众达数百人。定期走入基层企业、群众、学校,开展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教育,提升全社会对生态文明保护意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开展了4次“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讲解,结合行政处罚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等工作实际,以案说法,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自觉依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规范环保管理,发放《大气污染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宣传手册200余份;依托“六五”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进社区、进学校开展普法宣传,发放环保类宣传单页及手册500余份。   
  (四)强化法治队伍建设,增强人员执法能力。以创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为抓手,持续用力推进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执法数智化、保障体系化建设,今年9月份生态环境执法大队成为全市首家通过规范化验收的单位。严格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并遵照市司法局要求对执法证到期及未取得执法证人员进行培训和模拟考试,全体执法人员均按时参加行政执法换证考试,确保持证执法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建立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标对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淄川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淄川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党政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内两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把好法制审核关,2024年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涉及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先召开由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办案人员、法规科以及相关科室参加的案审会,通过后上报市局进行集体审议,涉及移送的严格按照规定移交移送。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人员专业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大多为环境保护专业,缺少法律相关知识,在办案过程中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和运用不够深入,特别是在证据的收集、制作、问询等方面有待系统学习,对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都有待提高。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环境治理能力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面对一系列新目标新任务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更新频率快、调整幅度大,部分企业和生产经营者法治意识较弱,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健全环境监管体系。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实抓好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二)健全长效机制加快补齐短板。壮大执法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区域联动,织密执法网格;推进执法强能增效,紧抓执法装备现代化建设,强抓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细抓执法管理制度化建设;持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综合利用包容执法,审慎执法,首违不罚等手段,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和广度,重点抓好“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推进生态文明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