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1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发布日期: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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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项目 项目内容及目标要求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完成118家涉VOCs企业、69家在营加油站提标治理,统筹抓好道路、工地、矿山等扬尘治理,实施6家水泥企业窑炉超低排放改造,精准落实重大活动、重污染天气等应对管控方案,力争全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226天。 开展VOCs企业深度治理,69家加油站检查及气液比监测全覆盖。加强巡查,每月通报道路、工地、矿山扬尘治理情况。督促水泥行业企业深入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52天。 一是每月开展全区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查,气液比监测全覆盖;专题开展PM10深入治理攻坚战,6家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均已进入实施阶段。截至目前,二季度空气质量良好天数39天。 深入推进臭氧污染防治,开展臭氧污染应急管控,重点企业加强工程治理力度,减少臭氧前体物排放,实现臭氧掐尖削峰。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工信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商务局
 0533-5181488
全面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强化17家水重点排污单位及污水处理厂监管,完成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涉水企业执法检查;完成河流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 二季度共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检查涉水企业27家次。 加大检查力度,加密检查频次,保持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度,本着从严刚性要求,对发现的涉水环境违法问题做到不处罚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住建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0533-5181488
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安全有效处置固废危废。 1.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动机制,严控未达到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宗地入市;加强对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确保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控或修复效果;
2.根据《淄川区“十四五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我区一般监管企业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1.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持续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目前已完成调查和专家评审地块5块,土壤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根据《淄川区“十四五”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我区15家一般监管企业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1.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2.根据《淄川区“十四五 ”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对我区21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并开展50家一般监管企业进行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
区生态环境分局  0533-5181488
探索“两山”理论转换机制和路径选择,积极争取碳汇交易,充分体现林业资源的经济价值。 准备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扎实; “两山”转化成效突出,具有以乡镇、村或小流域为单元的“两山”转化典型案例。 太河镇已成功申请山东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太河镇已成功申请山东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发改局
 0533-5181488
集中支持太河发展,打造“两山”理论创新示范区。 准备相关材料,汇总建设成果,为争取国家级“两山”基地称号做准备。 选取太河镇两山转化成效和典型案例,现在委托山东省规划院编制国家级两山基地实施方案。 准备好申报材料,上报上级部门,争取国家级两山基地称号。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文旅局
太河镇
 
完善“全员环保”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压实各级生态治理责任,构建全行业、全链条、全领域、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闭环机制。 1.对各镇办实行生态环境工作量化考核成绩月通报,压实各级生态治理责任。
2.加强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淄川环保等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推动“全员环保”观念深入人心。
1.充分发挥好区生态环境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镇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构建闭环责任落实链条。成立区环保工作专班,凝聚职能部门力量,聚焦聚力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全区生态环境攻坚工作,建立起生态环境牵头抓总、部门镇办联动发力、纪委监委跟踪问效、人大常委会定期督办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区委、区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2.扎实组织“六五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与生态环保息息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法律“五进”、市民代表看生态环境变化、环保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凝聚起各方攻坚合力。
1.进一步发挥好区生态环境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统筹谋划各领域、各方面的决策部署和任务分解,协调督导工作落实。
2.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以构建全民“共治”污染格局为抓手,定期组织志愿者有计划地开展各类环保宣教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监督企业污染治理。
区生态环境分局  0533-5181488
严实抓好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1.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中央和省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察交办信访件的整改工作。
2.按照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做好问题整改。
3.做好省生态环境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的办理和整改工作。
目前,中央督察信访件195件,已完成181件;省督察信访件297件,已完成288件。
一是制定了《淄川区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完成整改信访交办件攻坚实施方案》,对未完成的中央和省信访件进行督办,并给主单位和相关镇办下发了督办单。
二是对已完成整改的信访件,进行了核查,基本达到了销号要求。对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进行了交办。
三是对未完成整改的信访件,每月进行调度,加强督导力度,推进完成进度。
四是省督察反馈意见,我区共认领37项,已完成整改25项,11项达到序时进度。
一是按照攻坚方案的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和镇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整改。
二是对未完成整改的信访件,继续实行每月调度制度,加强督导。
三是加强现场督导检查。对完成质量不高的信访件,及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确保完成质量。
区生态环境分局 0533-5181488 
加大“刑责治污”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擅停环保设施、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两高司法解释”和有关文件要求,对发现的涉及偷排偷放、擅停环保设施、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程序严肃查处,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按照程序进行移交。 二季度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两高司法解释”和有关文件要求,对发现的涉及偷排偷放、擅停环保设施、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程序严肃查处,二季度共立案13起,罚款33.5757万元,目前无涉及刑事犯罪案件。 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两高司法解释”和有关文件要求,对发现的涉及偷排偷放、擅停环保设施、数据造假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程序严肃查处,对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按照程序进行移交。 区生态环境分局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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