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3-542145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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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项目 项目内容及目标要求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精准管控煤电、水泥等重点行业,统筹抓好道路、矿山等扬尘治理,完成6家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精准突破PM2.5PM10O3等短板指标,力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省后二十、进入全市前五。 精准管控煤电、水泥等重点行业,统筹抓好道路、矿山等扬尘治理,完成6家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精准突破PM2.5PM10O3等短板指标,力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出全省后二十、进入全市前五。 一是利用无人机每周开展扬尘问题巡飞,印发扬尘问题通报18期,整治重点涉尘问题70余处,有效降低PM10污染峰值。1-11月份,PM10改善幅度排名全市第3名。二是深入推进345项工程治理任务。全面完成6家水泥熟料企业超低改造、拆除300余套低效治理设施。1-11月,淄川区空气质量排名全市第4名,全省159区县中第118名,同比提高37个位次;改善5.5%,改善率排名全市第1名,全省第1名,空气质量改善显著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污染天数和降低颗粒物浓度为主要目标,持续开展扬尘整治、持续开展重点企业整治、做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大气科 0533-5181488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实施小清河流域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试点工程,强化19家重点排水企业监管,开工建设范阳河污水处理厂,完成利民污水处理厂准四类提标改造。强化孝妇河沿线排污口智能监管,新建改造雨污管网25.3公里。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5个以上,力争水环境质量指数进入全省前十。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完成利民净化水准四类提标改造,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5个以上,确保达到整县制治理要求。 一是常态化开展河湖巡查,定期对镇村河湖长及河管员巡河情况进行调度通报。二是范阳河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项目施工图及放线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清表等工作。三是完成2023年度22.66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四是完成利民净化水提标改造项目。五是完成2023年度39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1—11月我区太河水库国控断面水质类别达到地表水Ⅰ类标准,孝妇河南外环省控断面水质类别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100%。 一是加力推进城乡基础环境设施建设,扎实推进“两清零一提标”工作,补齐城镇排水设施短板。二是加强涉水企业污染监管,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对20家重点排水企业开展专项帮扶检查。三是开展重点河湖和污染点源巡查监管,对沿河湖排污(水)口等重点部位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问题立即转办、督促解决,确保重点流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利局及相关镇办 现场督导
开展无废城市创建,推进4处历史遗留问题整治,强化对31家土壤污染企业监管。严格落实林长制,新增绿化造林6000亩,完成关闭矿山生态修复2600亩。 “无废城市”创建:严格按照“十四五”期间规范化管理各项要求,督促区产废企业完成2022年年度申报登记及2023年管理计划报送工作。根据南韩赤泥矿坑积水情况,开展赤泥清理整治工作。根据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开展、调度无废城市各项工作。 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名录内28家企业落实各项法定义务,专题开展业务培训并组织6次帮扶检查,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实现有效监督管理。 重点监督指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定期开展用地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切实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区生态环境分局 0533-5181488
刚性执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提高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精度,突出抓好太河生态区、孝妇河流域一区一河生态保护,支持太河镇争创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 以创建太河镇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载体,推进生态相关工作,实现生态保护修复、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化传承协同共赢,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2023年,将太河镇“两山”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将“两山”转化路径和模式相关材料报送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争取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下步将继续申报相关称号,推进生态相关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 0533-5181488
充分利用走航车、无人机、激光雷达等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充分利用走航车、无人机、激光雷达等科技手段,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 利用无人机每周开展扬尘问题巡飞,印发扬尘问题通报18期,整治重点涉尘问题70余处;每天利用雷达对污染物进行扫描,发现高值第一时间推送、处置。 继续加强走航车、无人机、激光雷达等科技手段运用,强化通报、调度机制,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大气科 0533-518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