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4-543760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2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川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表

发布日期: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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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项目 项目内容及目标要求 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0个以上,确保消除主要河流断面Ⅴ类水体,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国省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稳定在100%,力争水环境质量指数进入全省前20。 1.确定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名单,明确年度治理任务并组织实施。
2.更新2024年度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和年度监测计划。
3.完成季度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一是确定了2024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0个,组织财金公司、相关镇办部署年度治理任务,目前各治理村庄已开工。二是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安排,对我区本年度重点排污点位名录更新进行核实,完成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制定了年度监督监测和执法检查计划。三是对孝妇河开展地表水功能区水环境质量监测1次。
一是加强帮扶指导,督促相关镇办、施工单位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度;二是加大涉水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按计划完成水质监测任务。
水与土壤环境科
0533-5181488
治土方面,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加强28家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监管,开展第二轮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加快打造“无废城市”。 1.更新2024年度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
2.会同自然资源、工信部门开展建设用地准入会商。
3.严格按照“十四五”期间规范化管理各项要求,督促区产废企业完成2023年年度申报登记及2024年管理计划报送工作。
4.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开展、调度无废城市各项工作。
一是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同意安排,对我区本年度重点排污点位名录更新进行核实,完成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二是以“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为重点,持续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商制度,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四是指导355家产废企业完成2023年度申报登记,以及387家企业完成2024年度管理计划申报工作。五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开展、调度无废城市各项工作。 一是加强土壤重点排污单位帮扶指导和环境监管力度;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评审,落实好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部门用地会商制度。三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筹开展、调度无废城市各项工作。 水与土壤环境科
固废与生态环境科
0533-5181488
治气方面,深入推进“四减四增”行动,狠抓PM10、O3等短板指标“双控双减”,实现禁燃区内散煤清零,力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进入全省前100。 1.每月开展扬尘污染巡查,对各镇办进行打分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相关部门整改;2.召开铸造行业提升治理工作会议,提出工作要求,企业开展自查;3.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督促企业开展治理。 一是继续深入实施“四减四增”工作,督导各部门对照“四减四增”工作评估标准开展第二轮“四减四增”工作评估。
二是深入推进扬尘治理。对各镇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无人机巡飞,对前期发现扬尘问题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镇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排名及问题发现、整改情况共下发4期通报,督促相关镇办提升扬尘污染治理效能。
三是召开铸造行业提升治理工作会议,对全区铸造行业传达行业提升治理规范,各镇办督促企业开展提升治理工作。
四是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夏病冬治”工作,大气科对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对9家储罐企业治理情况进行调度核查,对4家涉LDAR企业监测情况进行抽查,推动181家涉活性炭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继续加强扬尘巡查力度,持续开展工业企业提升治理、持续督促夏季臭氧污染管控,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大气科 0533-5181488
开展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填埋处置项目建设。 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做好总牵头工作,督促协调各执行单位尽快落实土地、环评等手续,做好填埋场建设手续工作。 定期调度该项目环评等手续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协调各执行单位尽快落实土地、环评等手续。目前环评小组已经成立,环评各通用章节已编制,各执行单位正在为办理环评手续做前期准备工作。 定期调度该项目进展情况,继续督促协调各执行单位尽快落实土地、环评等手续 固废与生态环境科 0533-5181488
争创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称号。 指导太河镇准备申报国家级“两山”基地称号材料。 根据申报要求,指导太河镇准备申报国家级“两山”基地称号的相关材料。 根据申报要求,指导太河镇准备申报材料 固废与生态环境科 0533-518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