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太河水库位于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淄河干流的中上游,总库容1.833亿m3,兴利库容1.128亿m3,是一座具有防洪、供水、灌溉、发电等综合功能的大(2)型水库,同时还是我市重点饮用水水源地。近年来,我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扎实推进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落实。“十四五”期间,太河水库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Ⅱ类水标准;今年一季度,太河水库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Ⅰ类水标准。
为强化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护工作,2024年7月,我区建立太河水库联动执法巡查机制。区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太河水库水源地巡查工作的通知》,由区水利局牵头,统筹协调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太河镇政府、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等部门(单位),针对性开展太河水库库区现场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常态化开展水源地巡查监管工作,通过人防与技防协同发力,确保太河水库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将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全链条监管职责,坚决守住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026年4月27日
(联系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联系人:司源,联系电话:0533—2929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