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大气环境治理方式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政协第十二届淄川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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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主办单位: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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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0年我区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全区良好天数223天,同比增加39天;综合指数5.69,同比改善8.06%;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浓度分别为18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196微克/立方米、1.8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18%、10.0%、12.26%、3.70%、5.77%、5.26%。 全区良好天数首次全年超过200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69,同比改善8.06%,列全市第五。相比2019年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93微克/立方米,未达到淄博市下达的改善目标(83微克/立方米)要求;臭氧(O3)浓度为196微克/立方米,未达到淄博市下达的改善目标(160微克/立方米)要求。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是PM10、PM2.5持续高值。受矿山开采、矿山修复、施工工地扬尘、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等因素影响,我区降尘量持续偏高。二是臭氧影响达标天数问题突出。受过境大型运输车辆多、涉VOC企业排放、汽车尾气、餐饮油烟、汽修门店、加油站油气挥发等因素影响,我区氮氧化物累积浓度较高,臭氧前体物排放量较大,成为制约全年优良率达标的重要因素。三是产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全市7家矿山企业全在我区,7家水泥企业淄川占6家,矿粉、钙业、建陶等产业均占全市的70%以上,还有大量铸造、耐火企业,原材物料大出大进,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

  三、目前已开展工作

  一是开展臭氧污染管控。制定《2021年度淄川区臭氧污染管控方案》,科学有效预防、控制和应对臭氧污染天气,实现臭氧削峰,降低臭氧危害程度。 二是加强扬尘污染管控。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提升工业企业扬尘污染管理水平,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印发《淄川区2021年工业企业扬尘整治方案》,从强化有组织、无组织管控等方面,促进我区工业企业扬尘污染得到治理。 三是坚持科技治污、依法治污和刑责治污。积极构建立体式环境管理体系,成立区大气智慧联动指挥中心,建成重点污染源、大气环境、机动车、城市大气质量智慧管控四大平台,构筑起全域全时的监控体系。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针对《建立》中提到的工业企业喷漆等高污染作业,要求工作企业喷漆作业务必在密闭环境进行,并做好无组织废气收集,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加强重点企业VOCs整治和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管理。臭氧管控期间,城市建成区建筑墙体涂料粉刷、市政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喷刷涂漆和沥青铺路每日9-16时暂停作业。 二是深度治理工业炉窑,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推进铸造、日用陶瓷、碳酸钙、耐火等中小产业集群综合治理,提高企业现场管理水平,焊接作业务必配置焊烟吸收装置。抓严工地、矿山、道路等重点领域扬尘治理,落实规范治理和智慧管控措施,实现PM10自动监测全覆盖。

  2018年6月1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也正式拉开了全面治理环境污染工作的序幕。近年来,政府全面环境治理的决心更加坚定。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关于2019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淄博环境质量及环境保护目标基本完成。但是,与市民的期待还有差距,去年,淄博优良天数180天,同比减少29天,重污染天数17天,同比增加了2天。”

建议:
  1.提高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引进节能和清洁能源使用的新技术 政府应进一步加强施工设计图纸审查的节能标准。比如提高建筑房屋的墙体的保温等级。加强门窗的保温等级。建筑的节能就像人的棉衣服,与其增加暖气的温度,不如使人穿更厚的衣服。 节能效果提升,所带来的是建筑自身的节能,并大大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减少煤电、煤热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政府办公楼及企事业单位,首先进行选择性的技术升级。如保温节能改造、增加太阳能热水系统、光伏发电系统,改造“大窗、通透式幕墙”等建筑新技术来提升节能效果。
  2.对高扬尘作业,进行作业环境标准认定 (1)应组织行业专家对可能发生高污染的作业,如喷漆、焊接作业,制定室内(车间内)作业标准。如必须安装相应的除尘、除污染的设备。不得直接排放,由检测机构对作业环境的外围进行认证。 (2)常态化禁止无措施的室外高污染作业,而不是仅仅通过应急响应来实现,所有符合条件的作业环境场所,可以进行室内作业,制定抽检办法和群众举报制度。对连续发生违规操作的场所,可以进行关停一定时间。例如举报或抽查1次核实,关闭1个月,连续3次以上举报或抽查不达标,关闭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