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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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21528/2024-5489533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1-3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区域应急联动有关要求,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全市于2024年1月30日20时00分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相关善后工作。请各区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