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终止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21528/2026-557130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1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各区县(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全市于2026年2月15日8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区县(功能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解除相关工作。请各区县(功能区)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14日
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