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山东华电淄博淄川罗村一期240MWp光伏项目配套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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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21528/2023-540911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3-12-0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2月4日我局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淄川区生态环境分局(淄川区淄城东路59号)
联系电话:0533-2929568
电子邮箱:zcw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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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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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东华电淄博淄川罗村一期240MWp光伏项目配套220kV输变电工程 |
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寨里镇 |
华电(淄博淄川)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山东清朗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工程新建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规划安装一台240MVA和一台16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电压等级为35/220kV,分两期建设。220kV输电线路采用架空出线,单回架空长度4.38km,导线采用2×JL/G1A-630/45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 |
选址避开医院、学校、居民聚集区;线路最大弧垂处对地最小垂直距离严格达到要求 |
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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