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2026年6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6-55853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6-0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026年6月2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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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等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日-2026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33-5289011
  电子邮箱:guanlike007@zb.shandong.cn>|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

与情况

备注

1

年产1万吨陶瓷原料项目

淄博富垚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淄川区罗村镇大王庄村村委东1000米

山东鲁蒙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780m2,以长石、透辉石、石英石、铝矾土等为原材料,购置喂料机、球磨机、分析机、料仓、选粉机、提升机、除铁器、布袋除尘器等设备20台/套生产设备及其他部分配套公用设施,经过喂料、除铁、球磨、分析、选粉、入仓、包装等工艺得到所需的产品。本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吨陶瓷原料。

1#生产线喂料、除铁、球磨、选粉、包装过程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收料器未收集的粉尘全部收集一同经1#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1#料仓入仓粉尘经配套的1#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2#生产线喂料、除铁、球磨、选粉、包装过程产生粉尘经集气罩收集,与收料器未收集的粉尘全部收集一同经2#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2#料仓入仓粉尘经配套的2#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原料卸料、堆存、装载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喷淋系统和雾炮降尘后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粉尘经洒水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