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2026年6月25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关于山东华堂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外屏基板用高透光玻璃微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 ||
|---|---|---|---|
| 索引号: | 11370300MB28721528/2026-558817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东华堂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外屏基板用高透光玻璃微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联系电话:0533-5289011
电子邮箱:zcxzxk2929518@163.com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
1 |
年产6000吨外屏基板用高透光玻璃微粉项目 |
山东华堂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西张村村委北1000米 |
淄博美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山东华堂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租赁淄川区双杨镇西张村村委北1000米现有厂房,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房约5000平方米,购置投料仓9台、烘干筒1台、挤粉机8台、筛分机16台、磁选机4台、球磨2台、包装机4台及配套设备。项目建完成后,具备年产6000吨外屏基板用高透光玻璃微粉产能。
|
项目烘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密闭管道收集,通过水喷淋+除雾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1#生产线挤粉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生产线挤粉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有组织排放;3#生产线挤粉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4排气筒有组织排放;4#生产线挤粉投料、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5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烘干投料、烘干后包装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6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
报告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