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川区环境保护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15-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5-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环保分局

淄川区环境保护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1
  • 字号:
  • |
  • 打印

 

2014年以来,我局围绕环保重点工作,以全面提高机关效能和服务水平为宗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一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在年初就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问题和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并逐步建立起“分管负责人主抓、生态宣教科牵头、职能科室站(大队)分工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强化了工作效果。

二、途径多样,成效显著

1、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推进政务公开,阳光施政。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LED显示屏、党务政务公开栏、网络红页等宣传展示平台,做到经常性的事项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充分满足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服务途径多样化、丰富化。为增强办事公开的透明度,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性,我局不断拓宽办事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党务政务公开栏、LED显示屏等形式向基层和群众公开;二是采取会议、文件等形式向机关干部、基层企业和群众公开;三是采取召开通报会等形式向各部门、单位和基层群众公开。

   3、管理规范化、时效化。为规范管理,方便群众来办事,我局对现有科室站(大队)都作了标识,局机关设置了公示栏,公开全局工作重要事项,方便前来办事的群众。

   4、政务公开信息化、畅通化。结合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的要求,满足和提高群众的知情权,我们依托中国机构编制网网络红页专栏建立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红页,设置首页、机构信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政务动态、服务指南、互动交流等栏目。

三、重点突出,主动公开

1、明确原则,接受监督。政务信息公开,我们做到“四个坚持”:坚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依法公开;坚持围绕局和各科室的重要工作事项进行公开;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注重实效;坚持方便基层、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力。凡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属于国家规定保密的以外,都要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重点突出,内容丰富。我局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向社会、群众予以公开。

四、存在问题及打算

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够健全;二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三是各科室站(大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1、按照中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机关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大力规范各科室站(大队)面向社会的公开事项和公开信息,努力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的长效公开机制,进一步完善机构红页的各项功能,强化在线服务,努力将机构红页建设成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2、进一步加大机关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立足环保工作实际,推进行政事务公开透明运行,努力做到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五规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各职能科室办事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促进政务公开迈上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常态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