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川区环境保护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环保分局

淄川区环境保护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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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淄川环保分局在区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优化信息公开流程,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较好的完成了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淄川环境保护分局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环保政务、业务信息公开工作,将环保信息公开作为促进环保事业发展、加强环保执法监管、推进廉政建设、提高环保监管效能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措施,通过环保信息公开,加大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使环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环保信息的情况
        淄川环保分局严格依据《环保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环保局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区政府网站和有关媒体,加大环保政务、业务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区环保局机构职能、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环境标准、环境质量公告、环保行政许可事项、环保业务工作等政府信息都在区环保局政府网站分栏目及时发布公开。网站栏目设置与区环保局各部门政务、业务信息公开结合紧密,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网站包括了从国家到地方发布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体现了很强的政府权威性,增加了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整理公开了区环保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主动公开了排污费征收项目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以及征收依据:建设项目的审批与验收;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程序;2008年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和验收监测程序,努力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区电视台开通了《环保视野》栏目,及时报道和反映环保治理、环保动态;对全区环保治理的先进典型、环保的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报道;对环境污染、环境违法事件予以曝光。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依据《保护局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部门、方式、程序、联系方法和时限要求,全年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环保信息事项。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环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还有差距,个别环保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制定制度,检查督办,将环保信息公开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网站环保信息公开的内容保障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点成绩。但是和群众的期盼相比,和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有很大的差距。2009年,我局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扩大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不断提高环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努力把环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成一个便民、利民的平台,一个展示环保风貌的窗口,一个推进我区环保工作的阵地。
       虽然我局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我们不应以此为终点,而应以此为起点继续奋力争先,争取使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