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2-522480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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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1条;规划计划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策文件类7条;行政许可134条;行政执法公示类18条;生态环境信息类21条;政府会议类2条;重要部署执行类4条;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类4条;督察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类311条;建议提案办理类3条;财政信息类4条;应急管理类11条;双随机一公开类8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类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其他类3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科室,确定牵头科室,并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按照公开流程,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制定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公开栏目的内容保障更新,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公开各类信息。

5.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落实责任与考核制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8

行政强制

8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个别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规范、深入。落实各项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制定任务清单,确保政务公开不缺项、漏项,政务公开信息全面完整。以公众最为关心关注的事项为重点,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人大建议0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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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