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721528/2025-5503400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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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路59号,电话:0533-5181488,邮编:255100,邮箱:zchb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按照《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程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条。公开类别:机构职能类2条;规划计划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类1条;政策文件类5条;政府会议类1条;重要部署执行类4条;建议提案办理类1条;财政信息类3条;社会信用体系类206条;行政执法公示类13条;生态环境信息类22条;双随机一公开类7条;重大建设项目类3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类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类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4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2条。

2、依申请公开。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申请数量有所减少,呈现下降趋势。

3、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不断完善内容分类和公开范围,确保公众能够便捷获取所需信息。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相关制度,从信息产生、处理、保存到归档、销毁,各环节规范可循,提高了信息管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做好信息保障工作,督促信息发布单位严格执行“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特别是特定表述、固定搭配等内容信息,确保发布内容信息规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府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持续抓好网上群众路线为民服务办实事工作,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办事服务能力。

5、监督保障。一是加强日常监测,利用网站栏目信息统计表,对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督导落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责任制度和依申请政府信息按时公开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督查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因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透彻,存在少数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二是部分公开信息不够规范和全面,存在不能准确、客观反映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依法依规公开所有应公开信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指导、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规范制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全面,能够准确、客观反映相关工作情况,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政务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3、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的创新实践,通过多种方式提升公众参与度与透明度。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参观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在近距离了解设施运行的同时,增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此外,我们定期组织“市民代表看生态环境变化”活动,带领公众深入生态保护现场,直观感受生态环境改善成果。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政务公开形式,还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强化了沟通互动,搭建起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畅通桥梁,为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奠定了坚实基础。

42024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严格按照《淄川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政务透明度和服务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二是聚焦重点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通过政策解读和多渠道宣传,提高公众知晓率和理解度;三是优化平台建设,对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账号进行升级整合,提高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四是定期开展评估整改,对照工作要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查缺补漏,并积极吸纳社会公众意见,通过不断改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淄川分局

2025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