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商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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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21644XY/2023-534736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商务局 |
淄川区商务局2023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各镇办、开发区、局属各科室:
根据淄川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商务系统实际,特制定2023年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请各镇办、开发区、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
一、检查对象
2023年淄川区商务系统监管的相关企业为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对象。
二、检查事项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抽查、汽车销售行业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检查、成品油市场经营情况随机抽查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双随机抽查事项。
三、抽查方式
线上检查与实地核查、查档案、看台账等相结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反馈、通报、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开发区、各相关业务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重视和学习,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表,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差异化监管。在双随机过程中,根据企业不同信用状况、风险级别,开展差异化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信用不良的企业采取高频次、高比例抽查、对信用风险程度低的采取低频次、低比例抽查。对列入2023年度市县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列入相应层级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五、工作流程
(一)制定计划。利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抽查计划。
(二)实施抽查。按照抽查通知书确定的时间、抽查形式和内容组织现场检查。抽查工作结束后,执法人员填写《执法人员记录表》,如实记录抽查情况,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和盖章的,执法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录入情况。抽查工作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和结果录入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附件: 淄川区商务系统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淄川区商务局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淄川区商务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类别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
实施机关 |
抽查时间自 |
抽查时间至 |
1 |
2023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和服务随机抽查 |
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的单用途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
不定向 |
一般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
全区规模以上单用途预付卡发行企业(20%) |
淄川区 商务局 |
2023年 4月1日 |
2023年 11月30日 |
2 |
2023成品油领域流通监督检查
|
对成品油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一般检查 |
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
全区已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10%) |
淄川区 商务局 |
2023年 4月1日 |
2023年 11月30日 |
3 |
2023汽车行业监督检查 |
对新车销售企业的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一般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
全区新车销售企业(10%) |
淄川区 商务局 |
2023年 4月1日 |
2023年 11月30日 |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不定向 |
一般检查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全区二手车交易市场(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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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3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执行情况的检查 |
不定向 |
一般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
全区外商投资企业(10%) |
淄川区 商务局 |
2023年 4月1日 |
2023年 11月30日 |
(备注:如果省市级计划涉及我区企业,该行业区级计划将不予执行,部分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部门联合双随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