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川商发〔2023〕32号 签发人:杨淑鸿
贾杰、张蓓蓓、仇冬、马震基、于滨、梁晓桐、王盛谦、穆峰、刘业孜、董士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泉龙北路东段便民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按照职能划分,区商务局承担“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的职责。建设一处便民市场涉及到自然资源、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招商等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多部门配合共同完成。针对您的建议,立足部门职责,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专项规划刚性约束。2017年淄博市商务局委托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制定了《淄博市城区农贸市场布局规划(2017—2020)》,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联合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结合泉龙北路附近实际情况,根据区域内的居住人口、服务半径、消费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便民市场。
二落是抓好商贸领域招商工作。以招商引资为抓手,探索多途径投入,吸引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共同推动便民市场规划建设这一民生工程。大力引进好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通过高水平的竞争,带动商贸流通业高水平的发展。
三是做好项目汇报和部门协作工作。您提出的建设便民市场的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紧迫性,我们会及时汇报区委、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淄川区商务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