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推进农文旅体融合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淄川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40
建议人: 张群、姜波、孙丽霞代表
主办单位: 淄川区商务局
答复时间: 2025-05-1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川商发〔2025〕21号                 签发人:杨淑鸿

张群、姜波、孙丽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文旅体融合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开展,农村的生产经营方式和农民的生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电子商务在农村兴起并迅速向纵深方向发展,成为农村消费的潜在增长点。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好平台建设,提升发展水平。一是我区新星集团利用新星网上商城为广大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户提供了免费展销平台,积极整合本地的富晒农产品、黄金小米、山鸡蛋等农副产品,不仅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也开辟了为农服务的新渠道。二是毛豆科技与京东集团达成战略合作,运营“京东(中国)特产·淄博馆”,主要销售周村烧饼、景德东食品、久润食品等特色产品和香椿、猕猴桃、黄桃、樱桃等特色农产品。截至目前,淄博馆入驻淄博市内农产品、名优特品牌103家。此外,黛青山、川鹰调味、艾佳香等企业也积极“触网”,探索农副产品网络销售渠道。
        (二)抓好人才培训,优化发展支撑。与山东理工大学电子商务研究院以及第三方培训机构合作,先后开展了淄川区直播电商公益培训班、淄川区电商助农直播培训班、乡村振兴直播电商培训班等各类针对农村从业人员的培训。同时支持各镇办、村居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商培训实训活动。今年1-4月份全区累计培训各类人才1000余人次。
        (三)组织电商促消费活动。组织农产品企业参加“发现宝藏淄博”抖音本地生活选品活动和“淄博好品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编制《淄川区特色产品》宣传手册,并推荐我区优势特色产品入选《2024淄博好品》推介手册,帮助企业对接电子商务销售渠道,推销我区特色优势产品。
        二、影响我区农产品网销的制约因素
        (一)农民运用电子商务意识不强。由于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影响,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运用意识并不强烈。尤其是广大农户与农业企业对于电子商务这种在“虚拟网络”环境下的电子交易行为方式的信心有待提高,缺乏对电子商务隐含巨大商机的认识,思维方式落后,跟不上时代的发展。
        (二)我区农产品网销属性不强。我区农产品种类较多,但大部分以分散的小农生产为主,不具规模,种植成本高,没有价格优势,同时难以建立起涵盖生产、检验、筛选、包装等环节的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直接导致产品品质不稳定,并且缺乏统一的包装和宣传,很难转化为网销产品。
        (三)快递费用较高。淄博地区快递成本较高,以首重3公斤为例,淄博地区为5.5元,而福建地区为1.5元,南方快递成本低的原因,除了单量大之外,每单也会有1-2元的财政补贴,很多时候快递费用加上包装费用就超过产品本身的价格了,致使产品没有价格优势及竞争力,增加上行难度。
        三、促进西河镇电商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培养本地电子商务人才。一是通过山东理工大学电子商务研究院和毛豆科技电商学院等本地培训机构加大对西河镇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针对农户、农村合作社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开办专题培训班,教学短视频拍摄与剪辑、抖音、视频号平台运营实操、直播带货实操技巧等课程,提高农业从业人员自媒体应用水平,推进电商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二是引导大专院校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到西河镇进行“技术扶贫”,为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提供人才支持和队伍保障。
        (二)抓好农产品平台建设工作。重点培育新星网上商城和京东淄博馆,利用电商平台对鲜食玉米、网纹甜瓜等西河农产品进行宣传推广,同时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商城、小程序、网络平台等进行推广,提升产品知名度。此外引导西河镇注重网销农产品培育,选择当地有地域优势、能形成稳定供应、适合长距离运输的农产品重点推广,积极打造网销品牌。
        (三)继续开展电商促消费活动。结合主题消费季,组织西河镇特色优势农产品参加“双十一”、“网上年货节”等电商促消费活动,同时组织西河农产品企业参加各类选品对接会,链接特色农产品与直播平台,借助头部主播直播带货的影响力,提升西河农产品品牌知名度。

                            

 淄川区商务局

2025年5月12日

关于推进农文旅体融合发展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