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淄川区正常生产经营的台资企业1家,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高低压绝缘子(瓷和高分子)、各类电力开关设备及配件、高低压绝缘子半成品、泥饼半成品、原料。 2020年1月1日,正式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件大事,无论对投资者、企业,还是对政府而言都是一次全新的挑战。给广大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一颗“定心丸”,为他们在中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使中国的外商投资环境更公开、公平、透明,更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我区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法规》和相关政策,守约践诺,加强外商投资的保护和管理,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开放型经济提质增效,推动更高水平的开放。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外资企业发展,吸引更多外资投入我区建设,我们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14号)等《山东省重点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实施细则》(鲁商字〔2020〕180号)等文件精神。拟出台《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商项目投资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淄博市招商引资重大产业外商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和《淄川区厚植本土企业优势的若干政策》,为我区利用外资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同时对现有企业进行资金激励,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增资扩股、招才引智、提质增效等方面的活力。 省、市、区各级秉承“亲商、安商、富商”的工作理念,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各项惠企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充分提振外商在当地发展的信心与活力。区商务局今年初已将各项商务政策编印成册,直接送到外商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