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次会议第7号提案的答复
川商发〔2024〕22号 签发人:杨淑鸿
曾宪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抢抓产业风口,培育发展我区锂动力电池循环产业”提案收悉,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您的建议,立足本部门职责,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贯彻落实。深入宣传贯彻国家商务部和省政府扩大汽车流通等促消费政策,通过网络媒介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多举措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扩大政策宣传面,提升新政策知晓率,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出台后,设立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向广大市民群众开展政策宣讲。积极与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沟通对接,借助优惠政策制定汽车让利促销方案,推进促进汽车消费政策落实、见效。加强部门沟通协调, 及时了解掌握全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工作有序推进。通过12345平台及时就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时间、范围、标准、审核、资金发放等内容向消费者答疑解惑,促进消费者用好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得实惠。
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销售力度。加强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为新能源汽车发展营造浓厚氛围。组织新能源车企进商圈、进社区,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参与省市相关展销宣传活动,让更多消费者加深了解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组织吉利等新能源车企参加新能源汽车展活动,展示我区新能源汽车品牌。在SM广场等汽车展位加强新能源汽车展销,搭建汽车+商圈消费场景,引导汽车和商圈深度融合,让新能源汽车的科技感和商圈的年轻、活力、时尚相得益彰。支持车企响应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号召,推出汽车以旧换新置换活动,鼓励消费者加快经济绿色转型,置换新能源汽车。
三、加强报废机动车非法拆解督导。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准入。加强与区工信、交通、交管等部门配合,开展机动车领域排查整治,针对机动车生产、组装和使用维修等环节开展联合检查,杜绝机动车非法改装行为。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实地走访查看,围绕重点区域开展核查,对区域未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的和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发现违法拆解行为,及时进行取缔查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淄川区商务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