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商务局

淄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3-19

《淄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本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淄川区商务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国家部委、山东省制定、与本机关职能相关的法规、规章;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6、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区商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本机关主要通过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网址为:http://www.zichuan.gov.cn/gongkai/site_zcqswj/

2、“淄川商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zcqswj

3、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见《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 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区商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淄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572号,淄川区商务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100。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陆淄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2)。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川区商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572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2262

传  真:0533-5266030

电子邮箱:zcqswj@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与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淄川区人民政府投诉举报。

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35号

邮政编码:255100
  接待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181064
  传  真:0533-5181064
  电子邮箱:zcgov@zb.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淄川区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文汇街3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60869
  行政诉讼机关:淄川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将军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5280687

    

附件:1、淄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淄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

 

淄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淄川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6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57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2262;邮箱:zcsw@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全区商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47条。信息公开主要分为: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融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微信公众号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时效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商务工作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保障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需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川区商务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薄弱环节。

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围绕加强重大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商务局按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并公开了《淄川区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积极组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9件,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57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2262邮箱:zcqsw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商务中心工作,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46条。信息公开主要分为:单位概况、工作职能、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区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平台,推进完善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精细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二是做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的日常管理。做到周周及时更新、有事马上更新,积极推送政府信息,回应群众关切,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5、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保障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六)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八)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 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内容审核、平台优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专栏更新不够及时,维护还不够到位。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新颖,政策解读内容有待丰富,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工作,我局积极改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维护建设。二是不断丰富和调整相关板块、内容,优化公开信息,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图文并茂开展政策解读,同时重点关注在群众中热度较高的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淄川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形成责任分工表,将责任具体到各科室,层层压实责任、细化分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模块化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行,多举措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2年区商务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到目前为止,所有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都已办结完毕,办理回复率100%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

2023117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商务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全区商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29条。信息公开主要分为:单位概况、工作职能、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成立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区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平台,推进完善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精细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二是做好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做到每周及时更新、有事马上更新,同时做好来自电话传真、邮件网络等方面的咨询回应,为群众及时解惑答疑,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5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保障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需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建立政务公开的流程规范,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深度和质量,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创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有待丰富,解读方式还不够新颖,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

  针对以上工作,我局积极改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图文并茂开展政策解读,同时重点关注在群众中热度较高的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淄川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营商环境等内容,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准确、到位。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淄川区商务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人大建议0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

2022124

 

 

                        

淄川区商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抓手,紧紧围绕商务局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85条。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我局共承办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事项,主要涉及建设二手车交易市场及规范月嫂月子中心市场环境等方面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0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并增加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政务公开相关管理工作,信息审核须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

(五)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推进完善政策解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等栏目。继续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不断丰富传播内容、持续完善服务功能;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尽最大限度地把各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平台对外公布。

(六)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政务信息管理监督考核实施细则,按照平时加强监管,定期督促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等工作进行监督考核,推动我局政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

-6

1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政务公开重要性,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淄川区商务局

2021127

淄川区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商务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商务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商务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区政务网中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再向区信息中心申请予以公开,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增3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川区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淄川区商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编制。2018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概 述

2018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商务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商务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区政务网中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再向区信息中心申请予以公开,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2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8年度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先后公开《中共淄川区委 淄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聘请招商代理办法的通知》、《区外侨办办理APEC卡手续指南》等事项。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1、新闻媒体;2、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局2018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8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商务局信息一并公开,未单独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淄川区商务局

                                                                                                                                                                  2019年3月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docx

淄川区商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编制。2017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概 述

2017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商务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商务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区政务网中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再向区信息中心申请予以公开,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36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7年度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先后公开中层干部调整任免情况、《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全区招商引资指导计划的通知》、《区外侨办办理APEC卡手续指南》等事项。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1、新闻媒体;2、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3、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局2017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我局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商务局信息一并公开,未单独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淄川区商务局

2018年3月


淄川区商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和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编制。2016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一、概 述
  2016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商务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商务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区政务网中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再向区信息中心申请予以公开,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3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统计数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6年度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先后公开中层干部调整任免情况、《2016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区外侨办办理APEC卡手续指南》等事项。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1、新闻媒体;2、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3、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局2016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我局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商务局信息一并公开,未单独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淄川区商务局
                                  2017年3月

淄川区商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6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办公室编制。2015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概 述
  2015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商务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淄川区政务网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再向区信息中心申请予以公开,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35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单位概况、工作职能、法规文件、业务办理、工作动态、党委政务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2015年度无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先后公开中层干部调整任免情况、《2015年度全区商务工作任务、考核办法和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审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审批服务指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服务指南、加工贸易业务核销备案服务指南、申办《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服务指南、申办《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服务指南、《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变更业务手册、加工贸易业务核销备案业务手册、申办《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业务手册、申办《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业务手册、权限内审批服务指南、权限内业务手册等重点领域工作情况。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1、新闻媒体;3、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4、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局2015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无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与商务局信息一并公开,未单独开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淄川区商务局
                           2016年1月
                

淄川区商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3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办公室编制。2014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式、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 述

2014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区商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区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zcinvest.com)、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淄川区政务网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区商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县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379条(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单位概况、工作职能、法规文件、业务办理、工作动态、党委政务信息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区商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www.zcinvest.com);2、新闻媒体;3、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4、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4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淄川区商务局

2015年1月19日

淄川区商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办公室编制。2013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式、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 

  2013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区商务局局长刘汝根为组长,副局长谭延忠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区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zcinvest.com)、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淄川区政务网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区商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区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89件(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商贸信息、职能业务、行政执法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八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区商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www.zcinvest.com);2、新闻媒体;3、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4、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3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

淄川区商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8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办公室编制。2012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式、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 述

  2012年,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区商务局局长战振庆为组长,副局长谭延忠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区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zcinvest.com)、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淄川区政务网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区商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县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46件(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商贸信息、职能业务、行政执法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八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区商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www.zcinvest.com);2、新闻媒体;3、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4、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2年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淄川区商务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81

其中:1.机构职能类

8

2.政策法规类

9

3.规划计划类

7

4.业务工作类

21

5.统计数据类

36

6.其他类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14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14

三、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数

14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4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设置政府信息阅点数

2

十、查阅点接待人数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3

其中:1.全职人员

0

2.兼职人员

3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3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0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

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

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

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申请公开信息数有所增加,没有出现对本单位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的情况。






























































































































 单位负责人:
战振庆   填表人:马洪鹏      联系方式:5270386       填表日期: 2013122









淄川区商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淄川区商务局办公室编制。2011年度淄川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方式、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 述

2011年度,我局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区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区商务局局长战振庆为组长,副局长谭延忠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区商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zcinvest.com)、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淄川区政务网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首先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在区商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并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县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3、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培训。一是充分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全局干部群众学习《条例》、了解《条例》,全力提高干部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二是利用全局集中学习时间加强对政务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全局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53件(以在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信息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信息公开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商贸信息、职能业务、行政执法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八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区商务局门户网站(网址: www.zcinvest.com);2、新闻媒体;3、区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4、区商务局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接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二O一二年三月七日

淄川区商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7-18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1]1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经过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201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占0.6%;政策法规10条,占6%;规划计划5条,占3%;业务工作46条,占26%;统计数据12条,占7%;其它信息9条,占5%。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我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2010年我局设立查阅室,方便群众进行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资料。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任何收费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申请的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缺乏,公开手段不多,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和全面。二是由于部分科室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提供,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三是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淄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31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0]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经过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占2.6%;政策法规3条,占3.9%;规划计划5条,占6.5%;业务工作46条,占59.7%;统计数据12条,占15.6%;其它信息9条,占11.7%。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我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2009年我局设立查阅室,方便群众进行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资料。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任何收费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申请的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兼职人员1人,无法做到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缺乏,公开手段不多,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和全面。二是由于部分科室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提供,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三是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



淄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政办字(2008)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健全工作机构
  《条例》颁布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孙厚永任组长,付志欣、赵春波、高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招商一局、招商二局、办公室、外贸科、外资科、外事科、财务科等局、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小组各成员按照分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全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定相应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二、加强学习与培训
  我局先后派工作人员到对口上级部门学习、调研,认真学习《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并开展集中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举办三期培训班,对全局同志进行集中培训,讲解《条例》内容和意义、编制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有关要求和软件使用方法等,广泛深入的学习培训,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对局政务信息进行了细致梳理。及时编制发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把各类信息细化分配到各科室,做到责任明确。按照“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形式简明、操作简便”的原则,明确规定了各局、科室的职责,依法进行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四、充实信息、扩大信息公开面
  为不断充实信息、拓展信息公开面,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我局积极采取以下信息公开途径:一是公开发行的行政公文、信息简报或其他期刊等,二是外经贸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三是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的信息工作还存在如下问题:
  1、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
  3、信息公开面不够广泛。
  在改进措施上,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政府办相关文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