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商务局
标题: 淄川区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44XY/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商务局

淄川区商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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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商务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条例》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公开形式,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政府信息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商务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局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条例》要求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编制商务局机关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区政务网中我局政务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一是制定信息员管理工作职责。指定专人从事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商务局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每个科室都有一名信息员。其次是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一是编写信息公开目录时,确定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内容,做到信息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做到关口前移。各科室报送信息给办公室前,各科科长及分管局领导对信息能否公开提出明确意见,具体程序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信息可否发布。确定可以公开发布后,将书面材料报局办公室备案,再向区信息中心申请予以公开,以此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和操作流程。明确商务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增3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报刊、督促工作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全力提高全局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规范设立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不断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三是严格审核。按照 “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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