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商务局
标题: 淄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44XY/2010-502262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0-03-31 发布机构: 淄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淄川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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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川政办字[2010]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经过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梳理和编目,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占2.6%;政策法规3条,占3.9%;规划计划5条,占6.5%;业务工作46条,占59.7%;统计数据12条,占15.6%;其它信息9条,占11.7%。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通过我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2009年我局设立查阅室,方便群众进行查阅政府公开信息资料。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任何收费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申请的请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有兼职人员1人,无法做到专职从事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缺乏,公开手段不多,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和全面。二是由于部分科室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主动公开的信息不能及时提供,在网站上公开发布的时限不够及时。三是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以上存在的不足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严格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强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政务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科室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