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商务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44XY/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7 发布机构: 淄川区商务局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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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商务局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全区商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29条。信息公开主要分为:单位概况、工作职能、工作动态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成立信息管理工作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切实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依托区政府网站部门政务公开平台,推进完善政策解读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调整进行重点精细解读,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执行力。二是做好微信公众号的日常管理。做到每周及时更新、有事马上更新,同时做好来自电话传真、邮件网络等方面的咨询回应,为群众及时解惑答疑,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

5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保障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需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局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持续建立政务公开的流程规范,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深度和质量,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队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创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内容有待丰富,解读方式还不够新颖,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

  针对以上工作,我局积极改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通过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创新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图文并茂开展政策解读,同时重点关注在群众中热度较高的我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淄川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扩展政务公开领域、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营商环境等内容,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准确、到位。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2021年,淄川区商务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人大建议0件,均给予了圆满答复,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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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