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商务局
标题: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21644XY/2024-542638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26 发布机构: 淄川区商务局

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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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淄川区商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572号;邮编:255100;电话:0533-5282262;邮箱:zcsw@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紧紧围绕全区商务中心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区商务局主动公开信息数47条。信息公开主要分为: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充分发挥“融公开”平台作用,通过平台集中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准确把握不予公开的范围,定期对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对失效、废止的政府信息定期清理。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大微信公众号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时效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的优势,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商务工作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保障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需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淄川区商务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平台建设管理水平、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薄弱环节。

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围绕加强重大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深化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3年,淄川区商务局按照《2023年淄川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并公开了《淄川区商务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并积极组织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9件,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公开。

4、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无。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无。

6、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