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标题: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339204R/2023-533466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解读《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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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2022年累计主动公开信息43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工作,健全平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同时依托“双杨新声”微信公众号,更多的采取图片、图表和视频等直观各种新颖方式,便于群众更加精准理解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及政策传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数量为0,行政处罚强制处理决定数量为0,行政事业性收费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2年针对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公开方式单一化,与真正畅通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较大差距的问题进行了改进。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质量;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打造好政务公开线下平台,进一步拉近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对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