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韦振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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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339204R/2023-533454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
关于韦振兵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居党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韦振兵同志任双凤社区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自5月2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算,不再担任宝塔社区党支部委员。
李政同志任宝塔社区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自5月2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算,不再担任宝塔社区党支部委员。
张淑红同志不再担任双凤社区党支部书记。
栾姗姗同志不再担任宝塔社区党支部书记。
中共双杨镇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