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川区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
索引号: 11370302004339204R/2022-530140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03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

发布日期:202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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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社会救助政策明白纸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办理依据:《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鲁民〔2021〕75号)、《淄博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淄民〔2022〕15号)

、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并考虑重病(残)、教育等刚性支出情况。收入型困难家庭: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规定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持有本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然超过低保标准,但因患病(伤)、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一)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连续12个月低于低保标准;(三)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或学生仍继续接受全日制教育;(四)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认定标准。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是每人每年9060元,城市低保标准是每人每月88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三、申请材料

 申请低保一般应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低保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镇(街道)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的材料,不要求当事人提交。

四、 家庭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暂缓或者不予受理其低保申请:

(一)在法定劳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但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者拒绝从事生产劳动的(二)拒绝配合低保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对其家庭状况进行调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收入和财产的(三)故意隐瞒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四)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含入托、出国留学)的;(五)通过离婚、赠与、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财产,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抚养、扶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的;(六)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依法履行义务,致使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七)具备生产劳动能力和条件,人为闲置承包土地的;(八)对明确不符合低保条件且已出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不予批准告知书》后再次提交低保申请的、或确定为失信惩戒行为的,暂缓3个月受理低保申请。

、家庭成员及收入范围界定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五)未婚且未满30周岁的成年子女。

已婚、离异或丧偶的成年子女无房与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或者父母因无房或生活不能自理与已婚成年子女长期共同居住的,可分户认定。

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转移收入。

、申请审批工作流程

城乡低保办理按提交材料财产核对→个人申请→村(居)初审→镇(办)审核审批→区发放低保流程进行。第一步,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收入证明。第二步,提交级民政部门进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镇(街道)民政办、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第三步,(办)对接到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公示期有异议的,镇办重新调查核查并进行民主评议。第四步,民政局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另外,按照动态调整原则,镇(办)每季度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在其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以方便低保对象查询。对于审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镇(办)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一、办理依据:淄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淄民〔2022〕5号)、淄博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民政厅关于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淄民〔2019〕32号)

二、城乡特困供养对象范围

凡具有淄博市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 (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1、无劳动能力: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以上的智力或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的实际无劳动能力人员。2、无生活来源是指:收入总和低于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对象财产认定标准的,应当认定为无生活来源。其中,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普惠型社会福利补贴。3、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包括:具备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60周岁以上低保对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

三、申请审批工作流程

城乡特困供养办理按照信息核对→个人申请→镇(街道)审核审批流程进行。信息核对环节:在申请人向村)或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基层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意愿时,申请人必须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请民政先行开展经济状况核对拒绝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的,不予核对。个人申请环节:经核对,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由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通知申请人正式提交申请。审核审批环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审批起止时间,自申请人申请材料递交齐全之日起计算。

另外,特困人员不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死亡、自愿申请停止救助供养待遇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告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终止其救助供养资格并予以公示

临时救助

一、政策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淄政发〔2015〕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淄民〔2018〕133号)、《淄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试行)》(淄民函〔2021〕48号)

二、准入条件:1.急难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溺亡、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爆炸、雷击等意外事件,造成家庭基本生活设施破坏,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2.支出型救助对象。主要包括自负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家庭财产相关规定。

三、审批程序

1、急难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以防止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民政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先行救助,并在5个工作日内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2、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对申请对象中的低保家庭及其成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全面落实区民政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临时救助审批的规定。

四、保障标准

1、急难型标准:困难程度较轻的1000元(含1000元)以下,困难程度较重的参照支出型救助标准确定救助金额。2、支出型救助标准: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经医疗保险报销、医疗机构减免、商业保险赔偿、医疗救助后,按照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12倍给予救助,因子女自负教育费用负担过重的救助标准为城市低保月标准的3-6倍。

 

      2022年11月份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名单
序号 所属村(居) 户主姓名 月保障金额 备注
1 赵瓦村 李桂英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2 赵瓦村 李丰兰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3 董家村 王玉芝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4 董家村 刘月芳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5 董家村 高明兰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6 东张村 谭素芳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7 凤凰村 孙其利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8 月庄村 高庆理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9 月庄村 高庆海 1050  农村分散特困
      2022年11月份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城乡低保对象名单
序号 所属村(居) 户主姓名 保障人口数 户月保障金额 备注
1 杨寨村 高安长 1 625  农保
2 杨寨村 高财长 2 1230  农保
3 杨寨村 高栋 1 625  农保
4 杨寨村 高长权 1 625  农保
5 杨寨村 李俊 1 625  农保
6 杨寨村 刘延强 1 625  农保
7 杨寨村 满世胜 1 615  农保
8 杨寨村 于先祥 1 625  农保
9 杨寨村 殷延昭 1 635  农保
10 赵瓦村 高名东 1 675  农保
11 赵瓦村 胡良吉 1 625  农保
12 赵瓦村 于秀荣 1 625  农保
13 赵瓦村 李光 2 1230  农保
14 赵瓦村 李千 1 705  农保
15 赵瓦村 胡立英 1 625  农保
16 赵瓦村 李元垒 1 705  农保
17 赵瓦村 卢长更 2 1230  农保
18 赵瓦村 范建村 2 1450  农保
19 董家村 艾德江 1 705  农保
20 董家村 李继斌 1 697  农保
21 董家村 王玉兰 1 625  农保
22 董家村 李世绵 1 625  农保
23 董家村 李世增 3 1825  农保
24 董家村 李永利 1 625  农保
25 董家村 刘元华 2 1230  农保
26 董家村 宋家安 3 1830  农保
27 董家村 宋家进 1 714  农保
28 董家村 赵淑霞 1 625  农保
29 董家村 贾秀玉 1 615  农保
30 董家村 宋元祯 2 1230  农保
31 董家村 孙吉林 1 625  农保
32 董家村 孙振广 2 1230  农保
33 董家村 高义美 1 625  农保
34 董家村 王禄远 2 1230  农保
35 董家村 王胜远 1 622  农保
36 董家村 王延强 2 1230  农保
37 董家村 王永林 1 625  农保
38 董家村 宋桂珍 1 630  农保
39 董家村 王哲远 1 610  农保
40 董家村 高秀兰 1 615  农保
41 董家村 宋元利 1 715  农保
42 董家村 殷爱玉 2 1240  农保
43 董家村 宋家君   770  城保
44 十里铺村 董卫 1 730  农保
45 十里铺村 李先声 1 625  农保
46 十里铺村 谭玉平 2 1220  农保
47 十里铺村 张邦钥 2 1230  农保
48 十里铺村 张帮钦 1 625  农保
49 十里铺村 张桂芬 1 625  农保
50 十里铺村 张荣惟 2 1230  农保
51 十里铺村 张士新 1 625  农保
52 十里铺村 栾玉芝 1 625  农保
53 孟机村 冯宝玲 1 615  农保
54 孟机村 王成国 1 625  农保
55 牟村村 宋加宝 1 555  农保
56 牟村村 孔繁仁 2 600  农保
57 牟村村 孔祥亮 4 1600  农保
58 西张村 王钰熙 1 705  农保
59 西张村 孙靖 1 705  农保
60 西张村 王传玉 1 685  农保
61 西张村 王传国 1 625  农保
62 西张村 王梅花 1 625  农保
63 西张村 封士才 1 615  农保
64 西张村 韩春承 1 455  农保
65 西张村 赵文云 1 620  农保
66 东张村 李群 1 615  农保
67 东张村 刘汉亭 2 1480  农保
68 辛庄村 刘克喜 2 1230  农保
69 辛庄村 翟乃镇 1 690  农保
70 辛庄村 耿艾芬 1 550  农保
71 藏梓村 韩祥干 2 1230  农保
72 藏梓村 马玉芝 1 625  农保
73 藏梓村 桑青 2 1230  农保
74 藏梓村 韩秀云 1 635  农保
75 藏梓村 许英 1 625  农保
76 藏梓村 李桂珍 1 625  农保
77 藏梓村 刘加胜 1 630  农保
78 藏梓村 晏守勇 1 625  农保
79 藏梓村 刘宜光 1 615  农保
80 藏梓村 宋训宏 1 615  农保
81 藏梓村 桑庆忠 1 503  农保
82 藏梓村 董兴旺 2 700  农保
83 白沙村 王福财 1 615  农保
84 白沙村 王强 1 810  城保
85 小赵村 焦守刚 3 1830  农保
86 小赵村 刘桂爱 1 625  农保
87 小赵村 马玉香 2 1230  农保
88 小赵村 宋国良 1 625  农保
89 小赵村 宋国滨 1 605  农保
90 小赵村 翟克玲 2 1592  城保
91 双沟村 王珍美 1 705  农保
92 双沟村 王克仲 2 1010  农保
93 双沟村 宋淑芹 2 1230  农保
94 双沟村 王生 1 705  农保
95 双沟村 孙钰卿 1 605  农保
96 双沟村 王世芳 1 755  城保
97 华坞村 孙德双 1 615  农保
98 华坞村 蒲秀芬 1 635  农保
99 华坞村 史德俊 1 625  农保
100 华坞村 史德肖 1 615  农保
101 华坞村 史永宗 4 2460  农保
102 华坞村 闫军 1 615  农保
103 华坞村 季传珍 3 1845  农保
104 华坞村 李树杰 2 1230  农保
105 华坞村 史佃柳 2 1230  农保
106 华坞村 王珍善 2 1080  农保
107 凤凰村 张凤英 1 635  农保
108 凤凰村 马国基 3 1825  农保
109 凤凰村 宋淑桂 3 1845  农保
110 凤凰村 贾玉清 1 615  农保
111 凤凰村 王承玉 1 625  农保
112 凤凰村 赵桂芳 1 625  农保
113 凤凰村 王文豪 1 745  农保
114 凤凰村 孙兆集 2 1010  农保
115 凤凰村 孙秋雨 1 625  农保
116 双河村 孙兆刚 1 580  农保
117 双河村 王长平 2 1230  农保
118 双河村 刘长凯 3 1815  农保
119 双河村 王家芝 2 1250  农保
120 双河村 韩利 3 1265  农保
121 双河村 王长可 3 1965  农保
122 双河村 王秀英 1 420  农保
123 杨兰村 宋子衍 1 690  农保
124 杨兰村 李翠华 1 690  农保
125 杨兰村 刘金丽 3 1835  农保
126 杨兰村 孙即斌 2 1250  农保
127 小庄村 孙永睦 2 1270  农保
128 小庄村 崔曰杰 2 1230  农保
129 小庄村 李杉 1 615  农保
130 小庄村 王世法 1 615  农保
131 小庄村 李永学 1 585  农保
132 月庄村 高滨 1 635  农保
133 月庄村 高贺长 1 625  农保
134 月庄村 高亮长 1 625  农保
135 坡子村 李世文 3 1875  农保
136 坡子村 李国昌 2 1230  农保
137 坡子村 李继山 2 1230  农保
138 坡子村 李龙昌 3 1845  农保
139 坡子村 李满昌 1 625  农保
140 坡子村 宋家刚 2 1230  农保
141 坡子村 张继辉 2 1230  农保
142 坡子村 张孔承 1 615  农保
143 坡子村 张胜承 2 1230  农保
144 坡子村 张在承 2 1230  农保
145 坡子村 宋果真 1 675  农保
146 坡子村 李婧晗 1 505  农保
2022年第四季度临时救助明细表  
镇办(公章) :双杨镇                                                                                2022年12月2日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年龄 救助金额 是否低保户 户口性质 是否贫困户 救助时间
1 华坞村 蒲磊 36岁 2640元 农村 2022年10月
2 双沟村 王山 53岁 1000元 农村 2022年10月
3 华坞村 王婷 79岁 3520元 农村 2022年10月
4 华坞村 史永宗 46岁 4400元 农村 2022年10月
总计4人,1.1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