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川区双杨镇工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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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339204R/2022-52345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4-22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
淄川区双杨镇工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99号)的文件要求,双杨镇人民政府委托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淄川区双杨镇工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双杨镇人民政府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淄川区双杨镇工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双杨镇工业集聚区范围为东至凤凰路、双罗路至双杨镇边界,西至张博铁路,南至胶王路,北至102省道,面积14830亩。
发展目标:坚持以“十四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材料、新医药,整合新材料产业优势资源,推进生物医药、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依托现有优势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具有技术创新优势的企业和产业集聚,将功能区建设成一个以高档建陶、新材料、新医药产业为主,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完善、配套齐全、具有现代化特色的产业功能区。
建设单位: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谭海燕
联系电话:0533-5488336
邮箱:shuangyanghuanbao@163.com
地址:淄川区杨萌路与宝塔街交叉路口往东南约100米
评价单位:山东典图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成
联系电话:0533-7011788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39号齐鲁电商谷2号楼5层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1、公众可采取向前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按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公众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方便回访。
3、在接受调查表格后将严格管控公众个人信息,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再公开。
双杨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