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标题: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2004339204R/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30 发布机构: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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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双杨镇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努力创新信息公开形式,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要点,明确分管领导,将双杨镇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对全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推进、协调、考核。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双杨镇保密管理规定,组织涉密人员学习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签订保密承诺书;每条公开信息均由相关部门专人负责把关审阅,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来源可靠、准确,形成了推进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平台建设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市、区政务公开网站集约化管理要求,我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准确地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更新和发布,内容涉及本级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权责清单等内容,涵盖基本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政策、社会救助、生态环境等各项领域,信息公开功能进一步增强。同时,在政府办公楼、便民服务中心等5处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审批事项办理情况,方便全镇群众了解和监督;各村通过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村务公开事项、宣传上级政策,拓宽政务公开方式方法。根据工作实际,积极通过“村村响”小喇叭、“和谐双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和谐双杨”公开政府信息430余条。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通过网站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件,为9月18日发布的《淄川区双杨镇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号关于“S102双杨段路灯进行安装”的建议的答复》;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1件,为7月3日发布的《淄川区双杨镇对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第56号“关于对双杨建材城安全用电实行生活和照明分离的建议”的提案的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0

0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0

560.7750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标准不够细致,部分领域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影响范围不够广泛,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以下整改: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有关标准,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按照要求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将相关信息对外公开,提高公众对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群众。三是及时总结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