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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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2004339204R/2022-522489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1-28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双杨镇人民政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双杨镇保密管理规定,组织涉密人员学习保密法规及党和国家保密方针、政策,签订保密承诺书;每条公开信息均由相关部门专人负责把关审阅,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来源可靠、准确,形成了推进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信息发布数量:全年共发布31条,其中,机构职能2条,政府文件2条,人事信息1条,部门会议2条,规划计划3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事项6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2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3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解读回应情况:通过网站公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件,为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将凤凰路移交区直有关部门管理”的建议答复》、《关于“在102省道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答复》。
2.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镇未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监督协调、党政办组织实施”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工作要点,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机关副书记为副组长,镇党政办、纪委办、宣传办、组织办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双杨镇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负责对全镇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推进、协调、考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平台建设。以区政府网站双杨镇人民政府公开专栏为“主平台”,坚持把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重点,及时准确的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新发布,内容涉及本级政府文件、政府工作报告、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权责清单等内容,涵盖基本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政策、社会救助、生态环境等各项领域,信息公开功能不断增强。与此同时,优化“和谐双杨”微信公众平台,第一时间发布贴近百姓生活的相关政策,每天及时发布工作动态。
5.监督保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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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一)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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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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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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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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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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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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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六)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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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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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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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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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 八)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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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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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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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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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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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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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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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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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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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 一) 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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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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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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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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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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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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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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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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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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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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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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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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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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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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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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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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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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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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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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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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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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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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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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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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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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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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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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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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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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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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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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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有些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影响范围不够广泛,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全面、准确。对涉及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编写配套解读材料,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信息。
2.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面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及时将相关信息对外公开,提高公众对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落实《淄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川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照任务清单,认真梳理栏目,分别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审核发布,确保政务公开达到实效。
3、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双杨镇一共办理建议2件,分别是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号“关于在102省道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和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号”关于将凤凰路移交区直有关部门管理”的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文件按法定程序面复代表,面复率100%,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达100%。未有上级建议提案办理任务。
双杨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