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02004312757J/2024-542240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5 | 发布机构: |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项目名称: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单位名称(章):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淄川区乡村振兴局
评估日期:2023年7月15日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评估对象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项目单位: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主管部门:淄川区乡村振兴局
项目属性:新增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产出: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升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基础设施条件,将严格实施项目管理程序,保质保量按期完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2.项目效益:项目实施后,建设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后,可使4村1414户3990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230户400人)的生产生活水平、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提升,为村吸引投资、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农村。
3.群众满意度:项目实施后,村民生产生活、人居环境得到很大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可达到95%以上,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三)项目资金构成:该项目建设共投资115万元,其中投入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资金91万元(其中:南岳阴村1万元、北镇后村28万元、上端士村44万元、西东峪18万元),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4万元(其中:南岳阴村24万元)。
(四)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及资产权属:
1.南岳阴村:
(1)建设内容:新修混凝土路面15cm厚495㎡;10cm厚110㎡;新修浆砌石挡土墙300m³。
(2)建设地点:太河镇南岳阴村村委南500米
(3)项目建设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单价 |
合价 |
|||||
1 |
砖砌体拆除 |
拆除原路边乱毛石墙 |
m³ |
23 |
85 |
1955 |
2 |
挖土方及回填方 |
挖土石方235m³,河道一侧回填土方600m³ |
m³ |
835 |
21 |
17535 |
3 |
浆砌石挡土墙 |
浆砌毛石挡土墙 |
m³ |
300 |
540 |
162000 |
4 |
C30混凝土路面 |
平整路面,新做C30砼路面15cm厚(长165m×均宽3m) |
㎡ |
495 |
102 |
50500 |
5 |
C31混凝土路面 |
平整路面,新做C30砼路面10cm厚(长110m×均宽1m) |
㎡ |
110 |
74 |
8140 |
6 |
措施费用 |
机械进出场 |
项 |
1 |
9870 |
9870 |
|
合计 |
|
|
|
|
250000 |
2.北镇后村:
(1)建设内容:新修混凝土路面16cm厚2266㎡;12cm厚130㎡。
(2)建设地点:太河镇北镇后村村委北10米
(3)项目建设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油锤破碎石方 |
油锤破碎砼地面,挖掘机挖石渣,自行车外运5公里以内,平整夯实 |
m³ |
340 |
80 |
27200 |
2 |
C30混凝土路面 |
平整路面,新做C30砼路面16cm厚(长515m×均宽4.4m) |
㎡ |
2266 |
106.77 |
241942.5 |
3 |
C31混凝土路面 |
平整路面,新做C30砼路面12cm厚(长45.2m×均宽2.88m) |
㎡ |
130 |
83.519 |
10857.5 |
|
合计 |
|
|
|
|
280000 |
3.上端士村:
(1)建设内容:新打349米深井一眼;水泵1台;电缆3*50㎟1200米;变压器1台;配电箱1台;水表1个;阀门1套。
(2)建设地点:太河镇上端士村村委西1000米
(3)项目建设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打井 |
钻孔打井,成井直径DN325(包含洗井,管径安装,出水等) |
m |
349 |
480 |
167520 |
2 |
水源井配套设备 |
包括:水泵1台,电缆3*50㎟1200米,干式变压器1台,配电箱1台,水表1个,法兰阀门1套 |
项 |
1 |
272480 |
272480 |
|
合计 |
|
|
|
|
440000 |
4.西东峪村:
(1)建设内容:新修混凝土路面12cm厚950㎡;10cm厚730㎡;安装自来水DN65钢管230m及配套设施(包括:配电箱1套、电缆20m、阀门2个等);河道内修补石墙3.3m³;安装太阳能路灯10套。
(2)建设地点:太河镇西东峪村村委南10米
(3)项目建设标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C30混凝土路面 |
平整路面,新做C30砼路面10cm厚(长412.4m×均宽1.77m) |
㎡ |
730 |
72.46 |
52895.80 |
2 |
C30混凝土路面 |
平整路面,新做C30砼路面12cm厚(长338m×均宽2.81m) |
㎡ |
950 |
83.07 |
78916.50 |
3 |
太阳能路灯 |
安装路灯10盏,灯杆6米,60W多晶硅太阳能板 |
套 |
10 |
2275.2 |
22752.00 |
4 |
钢管 |
焊接上水钢管DN65 |
m |
230 |
72.82 |
16748.60 |
5 |
钢管室外配套设施 |
配电箱(300*500)1套,电力电缆3*50㎟:20米,DN65阀门2个等 |
项 |
1 |
7192.2 |
7192.2 |
6 |
河道内修补石墙 |
M7.5水泥砂浆石墙,长5.5m×高1.2m×宽0.5m |
m³ |
3.3 |
453 |
1494.9 |
|
合计 |
|
|
|
|
180000 |
二、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情况
(一)评估程序。
项目评估具体实施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5日,大体分为事前评估准备、组织实施、事前评估报告三个阶段。
1.评估准备阶段( 7月1日-7月5日)
(1)拟定评估方案,在充分了解评估项目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牵头拟定工作方案,确定评估程序、时间要求等,方案主要包括评估对象概况、评估目的及依据、评估方式方法、评估内容、评估步骤及时间和人员安排、相关要求等。
(2)资料收集与审核,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在对项目初步了解的基础上,汇集所需资料清单,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对该项目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完善建议。根据指标框架体系,结合该项目特点,征求专家意见确定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7月12日)
(1)组建评估专家组:由邵振强、王娜、王明云、周雪莹、邱志娜等同志组成专家组。充分考虑工作组人员结构、业务能力、利益关系回避、成员稳定性,确定组内人员分工。
(2)业务培训。学习事前绩效评估相关政策规定,了解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等。
(3)现场调研。通过查阅资料、工作座谈,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申报意见,分析佐证材料和项目立项支撑依据等,多渠道获取项目信息。
(4)项目预评估,现场调研后,就项目资料进行分析审核,组织专家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审核绩效指标,专家组对事前绩效评估进行量化打分,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意见,并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5)镇扶贫办召开评估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淄川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单位东同古村村民委员会、专家等召开评估会,对相关问题进行集中讨论,根据专家意见和评审情况,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3.报告撰写阶段(7月13日-7月15日)
(1)撰写报告初稿。根据初步评估结论,结合评估结果,分析整理事前评估资料,撰写评估报告初稿。
(2)征求意见。将评估报告初稿提交淄川区乡村振兴局,结合上级部门意见,沟通定量评价情况及预算核定情况,完善报告。
(3)形成正式报告。评估报告初稿经审核,并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正式报告。
(二)评估思路。
本次评估,主要围绕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5个方面开展,并对项目预算合理性进行了评定,通过评估,能够为预算安排提供技术支撑,达到优化公共资源配置的目的。
(三)评估方式、方法。
1.评估方式。包括现场调研、专家论证等方式。
(1)现场调研。查阅项目资料,召开座谈会,与项目单位充分沟通,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做好取证工作为评估结论提供支撑。
(2)专家论证。召开由专家及我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同参加的专家论证会,综合评判评估情况,由镇扶贫办工作人员对事前绩效评估作出说明,专家对有疑义的情况进行询问及讨论。
2.评估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收益为目标,加强成本核算,将全部成本和预期效益进行对比,评估项目投入价值。
(2)对比分析法。将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同类财政支出安排情况进行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估。
(3)因素分析法。全面梳理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和实施效果的主客观因素,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对绩效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评估内容和结论
(一)立项必要性(该项指标分值20分,评估得分19分)
1.政策相关性
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3〕1号)。文件中指出要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统筹推进乡村建设。健全推进机制。细化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方案,协调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农村供水、数字乡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加强农村防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实施村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2023年山东省政府工作报告(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中的2023年重点工作部分提出要扎实推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档升级。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上加力提效。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实施片区化整体推进,打造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各30个以上。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网八大行动,新改建农村公路7000公里,农村自来水规模化供水率达到83%。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创建美丽乡村省级示范村500个。开展村容村貌“基础薄弱村”集中攻坚,实现清洁村庄全覆盖。启动农村新型住房建设试点。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县乡村一体化,深化乡村文明和平安乡村建设。
2023年2月23日淄川区乡村振兴局、淄川区财政局、淄川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淄川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川乡振字〔2023〕7号),文件中指出衔接资金使用按照《淄川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字〔2022〕34 号)执行,重点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产业发展,原扶贫项目提质增效、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雨露计划”补助、一次性交通补贴、生产奖补等;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必要的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
2023年6月16日淄川区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字〔2023〕44号),通知中指出市级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及区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连片打造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安排太河镇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共计115.345万元。
结论:本项目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策要求执行并实施的,该项得分5分。
2.职能相关性
项目覆盖太河镇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南岳阴等4村村情稳定,村民和谐,村风淳朴。村两委成员政治站位明确、思想觉悟好、工作配合度高,同时村内群众基础好,大力支持本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南岳阴等4村计划成立村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协调管理、日常监督、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南岳阴村等4村在太河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紧紧抓住乡村振兴这一主线,推动产业发展,力求《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顺利实施。
太河镇扶贫办自2016年起,负责全镇所有扶贫资金项目。脱贫攻坚期结束后,镇扶贫办自2021年起统筹管理全镇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根据《淄川区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指南》、《淄川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省、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使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实施太河镇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是太河镇扶贫办2023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太河镇扶贫办为实现衔接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推进乡村振兴,结合项目覆盖村现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和产业发展需求,申报并推进实施《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结论:本项目是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该项得分5分。
3.需求相关性
南岳阴、北镇后两村均位于太河镇淄河片区,村内人口较多,耕地、林地面积广,种植业发展势头较好。但目前村内部分道路受损严重,村民出行、车辆出入困难,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并且存在安全隐患。道路畅通是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基础硬件,道路受损不畅严重制约了村内相关产业的发展,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南岳阴、北镇后两村迫切需要对破损道路进行整修,改善道路条件。
上端士村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村庄依山傍水,风景优美,被誉为千年古村落。近年来,依托村内云明山景区,结合本村丰富的人文景观、古朴的民风民俗,上端士村大力发展旅游民宿写生行业,吸引了大批游客,带动了村集体和村民增收。但村内原有供水设施老化失修,整体功能落后,已经无法满足村内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旅游业发展的用水需求,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不利于上端士村的整体发展。为了全面打造旅游和乡村宜居相结合的新农村,继续为村民和村集体增收提供有利的基础设施支撑,需从根本上对上端士村的供水设施建设进行治理和提升。
西东峪村位于峨庄片区,与东东峪村相连,随着近几年旅游、民宿行业的兴起,游客数量的剧增,落后的基础设施不能满足乡村发展的需要,西东峪村基础设施老化失修,需从根本上对西东峪村基础设施进行治理修复和环境提升,以造福于民,全面打造旅游和乡村宜居相结合的新乡村,继续为村民和集体增收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打下更好的基础。
结论:本项目有现实需求,需求迫切;无可替代性;有确定的服务对象和受益对象,该项得分5分。
4.财政投入相关性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南岳阴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5cm厚495㎡;10cm厚110㎡;新修浆砌石挡土墙300m³。(2)北镇后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6cm厚2266㎡;12cm厚130㎡。(3)上端士村:新打349米深井一眼;水泵1台;电缆3*50㎟1200米;变压器1台;配电箱1台;水表1个;阀门1套。(4)西东峪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2cm厚950㎡;10cm厚730㎡;安装自来水DN65钢管230m及配套设施(包括:配电箱1套、电缆20m、阀门2个等);河道内修补石墙3.3m³;安装太阳能路灯10套。建设内容均属于基础设施,符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省、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字〔2023〕16号)中规定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范畴。
结论:本项目具有公共性,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该项得分5分。
(二)投入经济性(该项指标分值20分,评估得分18分)
1.投入合理性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聘请第三方对该项目涉及工程进行招标控制价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汇总,与预计投入项目计划资金相差控制在项目资金的5%以内。
南岳阴等4村村情稳定,村两委成员政治站位明确、思想觉悟好、工作配合度高,责任心强。村班子均实行了岗位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使村干部干事有目标,管理有依据,评价有尺码。同时村内群众基础好,大力支持本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发展。
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的群众基础较好,村民一直以来支持村委工作,迫切希望通过村内基础设施的提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从而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利前提。
南岳阴、北镇后两村均位于太河镇淄河片区,村内人口较多,耕地、林地面积广,种植业发展势头较好。但目前村内部分道路受损严重,村民出行、车辆出入困难,给村民的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并且存在安全隐患。道路畅通是发展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基础硬件,道路受损不畅严重制约了村内相关产业的发展,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南岳阴、北镇后两村迫切需要对破损道路进行整修,改善道路条件。
上端士村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村庄依山傍水,风景优美,被誉为千年古村落。近年来,依托村内云明山景区,结合本村丰富的人文景观、古朴的民风民俗,上端士村大力发展旅游民宿写生行业,吸引了大批游客,带动了村集体和村民增收。但村内原有供水设施老化失修,整体功能落后,已经无法满足村内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旅游业发展的用水需求,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不利于上端士村的整体发展。为了全面打造旅游和乡村宜居相结合的新农村,继续为村民和村集体增收提供有利的基础设施支撑,需从根本上对上端士村的供水设施建设进行治理和提升。
西东峪村位于峨庄片区,与东东峪村相连,随着近几年旅游、民宿行业的兴起,游客数量的剧增,落后的基础设施不能满足乡村发展的需要,西东峪村基础设施老化失修,需从根本上对西东峪村基础设施进行治理修复和环境提升,以造福于民,全面打造旅游和乡村宜居相结合的新乡村,继续为村民和集体增收提供良好的旅游环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打下更好的基础。
经过评估专家组考察研究认为,通过实施《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有助于改善项目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当地种植业和旅游产业的发展。《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合规的。
结论:从人居环境改善角度及长远发展角度分析,本项目投入资源及成本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投入成本合理,成本测算依据充分,该项得分8分。
2.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
(1)详细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制定实施措施,强化执行力度。应及时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反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进度偏差;
(2)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各项工程的技术变更,所有的技术变更,必须经相关使用单位认可后,由技术员出具技术变更通知,负责人确认、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实施,避免增加项目投资;
(3)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和目标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投资。
结论:本项目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有效,该项得分10分。
(三)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指标分值20分,评估得分17分)
1.目标明确性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绩效目标明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与项目高度相关。作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绩效目标划分为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和群众满意度三个方面。项目产出目标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为衡量标准;项目效益目标以改善项目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提升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作为衡量标准;群众满意度目标以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打造宜居宜业的新农村,提高群众幸福感作为衡量指标。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设作为太河镇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建设的一部分,是镇扶贫办年度重点工作,同时作为事关改善民生的基础设施类项目,也是我镇长期重点关注的工作。
通过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南岳阴等4村村内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南岳阴等4村1414户3990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230户40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有效改善。
结论:绩效目标设定明确;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一致;项目受益群体定位准确;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与项目高度相关,该项得分8分。
2.目标合理性
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的群众对改造提升基础设施的想法日益迫切,急需提高村基础设施水平。该项目绩效目标为改善村基础设施条件,提升村人居环境,满足项目村村民的生产、生活需求。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匹配;绩效目标与群众现实需求匹配。
该项目绩效目标分为实施期目标与年度目标,每个目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并对应相应的指标值,绩效指标细化、量化,指标值合理。
结论: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匹配;绩效目标与群众现实需求匹配;绩效指标细化、量化,指标值合理,该项得分9分。
(四)实施方案有效性(该项指标分值20分,评估得分18分)
1.实施内容明确
该项目的实施内容为:(1)南岳阴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5cm厚495㎡;10cm厚110㎡;新修浆砌石挡土墙300m³。(2)北镇后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6cm厚2266㎡;12cm厚130㎡。(3)上端士村:新打349米深井一眼;水泵1台;电缆3*50㎟1200米;变压器1台;配电箱1台;水表1个;阀门1套。(4)西东峪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2cm厚950㎡;10cm厚730㎡;安装自来水DN65钢管230m及配套设施(包括:配电箱1套、电缆20m、阀门2个等);河道内修补石墙3.3m³;安装太阳能路灯10套。
项目的绩效目标为改善南岳阴等4村1414户3990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230户40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项目村发展种植业、旅游产业创造条件,提高群众满意度。该项目建设内容明确,与绩效目标匹配。
结论:项目内容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匹配,该项得分4分。
2.项目时效性
太河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执行、建成、考核、协调和调整,区乡村振兴局对该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完工时间为2023年10月。
结论:该项目开工完工时间明确,不涉及项目清理、退出、调整机制。该项得分4分。
3.实施方案可行性
项目方案结合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专家意见,通过在项目覆盖村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明确了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项目组织、资产权属、收益方式、受益对象等,并按照建设内容进行预算和绩效目标分析,明确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类保障措施。同时2023年度衔接资金也为该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该项得分5分。
4.过程控制有效性
2023年2月23日淄川区乡村振兴局下发《关于印发淄川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乡振字[2023]7号),通知指出镇级党委、政府。履行衔接资金和项目管理职责,对辖区内衔接资金项目的确定、实施、管理运行以及衔接资金的安全、完整承担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布局产业发展,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2023年6月16日淄川区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字[2023]44号),通知中指出市级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及区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连片打造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太河镇2023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共计115.345万元。太河镇政府按文件精神决定推动实施《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2023年7月15日我镇上报区乡村振兴局《太河镇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的报告》(太政发[2023]108号),报告中指出,计划实施《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使用2023年区级财政衔接资金91万元,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4万元。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由太河镇扶贫办和项目覆盖村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村委工作人员进行前期考察、材料提报和全程业务处理。南岳阴等4村村情稳定,村民和谐,村风淳朴。村两委成员政治站位明确、思想觉悟好、工作配合度高,同时村内群众基础好,大力支持本村乡村振兴发展。太河镇扶贫办自2016年起负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2021年后统筹管理衔接资金项目,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可以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太河镇政府和淄川区乡村振兴局将对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指导。
项目建设主体由招标程序取得,建设期间接受项目覆盖村、太河镇政府和淄川区乡村振兴局监管督导,保证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健全完善。
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标段可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施工工期要求和施工期间对正常生产活动的影响最小化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划分。为此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建设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
(2)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
(3)强化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安全管理;
结论:①项目申报履行规范程序,项目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计划履行规范程序;②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项目人员经验丰富且得到有效保障;③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健全完善;④项目执行过程有效可控,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该项得分5分
(五)筹资合规性(该项指标分值20分,评估得分20分)
1.筹资合规性
2023年6月16日淄川区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字〔2023〕44号),安排太河镇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共计115.345万元。通知中指出市级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及区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连片打造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太河镇政府按文件精神分配《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市级衔接资金24万元,区级衔接资金91万元。
结论:筹资合规、各级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科学合理,对筹资风险认识全面,该项得分10分。
2.财政投入能力
2023年6月16日淄川区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字〔2023〕44号),安排太河镇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共计115.345万元。通知中指出市级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及区级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连片打造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推进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太河镇政府按文件精神分配《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市级衔接资金24万元,区级衔接资金91万元。
结论:各级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科学合理;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科学合理,该项得分5分。
3.筹资风险可控性
衔接资金专款专用,秉持着区级指导、镇级监督、村级主体原则。设立风险应对措施,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结论:对筹资风险认识全面;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该项得分5分。
(六)总体结论
该项目最终得分:93分。
该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1414户3990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230户40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项目村发展种植业、旅游产业的实际需求,为村民和村集体增收提供有利的基础设施支撑,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建议予以支持。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建议成立由太河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领导任副组长,镇扶贫、财政、纪委、三资代理中心等部门组成的项目监管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监管和指导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落实项目质量、安全、按时完工负责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村内广播、公示栏、明白纸等形式,使村民明白项目的实施意义和标准要求,推动项目顺利实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建立健全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资产登记管理,保证项目长期有效的发挥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评估人员签名
七、附件材料
附件: 1.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
事前绩效评估评分指标体系(项目)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价要点 |
分值 |
得分 |
立项 必要性 (20) |
政策相关性 |
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策要求执行并实施。 |
5 |
5 |
职能相关性 |
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当年重点工作相关。 |
5 |
5 |
|
需求相关性 |
①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②是否有可替代性;③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 |
5 |
5 |
|
财政投入相关性 |
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 |
5 |
5 |
|
投入 经济性(20) |
投入合理性 |
①项目投入资源及成本是否与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匹配;②投入成本是否合理,成本测算依据是否充分;③其他渠道是否有充分投入。 |
10 |
8 |
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性 |
项目是否采取相关成本控制措施,成本控制措施是否有效。 |
10 |
10 |
|
绩效目标合理性(20) |
目标明确性 |
①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②与部门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是否一致;③项目受益群体定位是否准确;④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 |
10 |
8 |
目标合理性 |
①绩效目标与项目预计解决的问题是否匹配;②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是否匹配;③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指标值是否合理。 |
10 |
9 |
|
实施方案有效性 (20)
|
实施内容明确性 |
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与绩效目标是否匹配。 |
5 |
4 |
项目时效性 |
项目是否明确设立、退出时限;项目清理、退出、调整机制是否健全。 |
5 |
4 |
|
实施方案可行性 |
①项目技术路线是否完整、先进、可行、合理,与项目内容及绩效目标是否匹配;②项目组织、进度安排是否合理;③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 |
5 |
5 |
|
过程控制有效性 |
①项目申报、审批、调整及项目资金申请、审批、拨付等方面已履行或计划履行的程序是否规范;②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人员条件是否与项目有关并得以有效保障;③业务管理制度、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健全、完善,以前年度业务制度执行是否出现过问题,相关业务方面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并配有相应的保障措施;④项目执行过程是否设立管控措施、机制等,相关措施、机制是否能够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
5 |
5 |
|
筹资 合规性(20) |
筹资合规性 |
①资金来源渠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②资金筹措程序是否科学规范,是否经过相关论证,论证资料是否齐全;③资金筹措是否体现权责对等,财权和事权是否匹配。 |
10 |
10 |
财政投入能力 |
①各级财政资金配套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②各级财政部门和其他部门是否有类似项目资金重复投入;③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是否科学合理。 |
5 |
5 |
|
筹资风险可控性 |
①对筹资风险认识是否全面;②是否针对预期风险设定应对措施;③应对措施是否可行、有效。 |
5 |
5 |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项目名称 |
2023年淄川区太河镇南岳阴等4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淄川区乡村振兴局 |
实施单位 |
太河镇人民政府 |
||
项目类别 |
新增一次性项目 |
项目期 |
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 |
||
项目资金 |
年度预算资金总额: |
11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5 |
||||
其他资金 |
|
||||
总体目标 |
年度目标 |
||||
通过实施该项目,改善南岳阴、北镇后、上端士、西东峪4村1414户3990人(其中脱贫享受政策230户400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村民和村集体增收提供有利的基础设施支撑,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符号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
项目实施财政总投资 |
≤ |
115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南岳阴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5cm厚 |
= |
495平方米 |
|
南岳阴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0cm厚 |
= |
110平方米 |
|||
南岳阴村新修浆砌石挡土墙 |
= |
300立方米 |
|||
北镇后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6cm厚 |
= |
2266平方米 |
|||
北镇后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2cm厚 |
= |
130平方米 |
|||
上端士村新打349米深井 |
= |
1处 |
|||
上端士村水泵 |
= |
1台 |
|||
上端士村电缆3*50㎟ |
= |
1200米 |
|||
上端士村变压器 |
= |
1台 |
|||
上端士村配电箱 |
= |
1个 |
|||
上端士村水表 |
= |
1个 |
|||
上端士村阀门 |
= |
1套 |
|||
西东峪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2cm厚 |
= |
950平方米 |
|||
西东峪村新修混凝土路面10cm厚 |
= |
730平方米 |
|||
西东峪村安装自来水DN65钢管及配套 |
= |
230米 |
|||
西东峪村河道内修补石墙 |
= |
3.3立方米 |
|||
西东峪村太阳能路灯 |
= |
10套 |
|||
受益人口数 |
= |
3990人 |
|||
质量指标 |
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建筑施工设计规范程度 |
= |
100%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期限 |
—— |
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南岳阴等4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
—— |
改善南岳阴等4村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南岳阴等4村的人居环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
—— |
改善南岳阴等4村的人居环境,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
||
可持续影响 |
有效推动太河镇旅游业、种植业发展,巩固太河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
—— |
有效推动太河镇旅游业、种植业发展,巩固太河镇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95% |
|
填报人:王明云 电话:18560898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