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中共太河镇委员会 太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2年度先进村集体和先进单位的决定发文机关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发〔2023〕7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312757J/2023-5334461
成文日期
2023-02-02
发文日期
2023-02-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太河镇委员会 太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22年度先进村集体和先进单位的决定
太发〔2023〕7号
2022年,全镇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围绕“突破太河”目标要求,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在基层党建、疫情防控、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保障等各方面工作上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涌现出一批干事创业、勇于进取的先进村集体和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鼓舞干劲,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镇党委、政府决定对2022年度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村集体和先进单位予以表彰。授予王家庄村等9个村“工作考核一等奖”;授予东同古村等18个村“工作考核二等奖”;授予东石村等27个村“工作考核三等奖”;授予太河派出所等15个单位“支持地方发展先进单位”称号;授予淄博潭溪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振兴太河’产业发展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村集体和单位要珍惜荣誉、坚定信心,乘势而上、再创佳绩。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奋发进取,为太河镇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2年度先进村集体和先进单位名单
中共太河镇委员会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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