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太河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太河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文机关
淄川区太河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太办发〔2023〕59号
索引号
11370302004312757J/2023-5423634
成文日期
2023-12-21
发文日期
2023-12-3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太河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太河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办发〔2023〕59号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
现将《太河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河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太河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11月16日,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一办公楼发生火灾,造成26人死亡,38人受伤。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针对冬季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等情况,举一反三,深入排查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
冬春季节,气候寒冷干燥,降水稀少,历来是火灾高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消防安全工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在全镇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不断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能力水平。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精准研判、聚焦重点、优化措施,盯紧风险隐患整改,确保整改质效。统筹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餐饮住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隐患,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整治重大隐患。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太河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前期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要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馆、宾馆、农家乐、民宿、写生基地、学校、医院、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各村要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村、农村住宅、“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二)持续推进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镇建委、森林消防大队森林直属二中队、太河派出所、淄河派出所、太河市场监管所要根据《全省城镇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餐饮企业检查(自查)指导手册》,督促指导餐饮场所开展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深入推进燃气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依法查处燃气经营、充装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三)抓好森林防火安全防范工作。冬季天干物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强化防火措施,严禁焚烧秸秆,在景区入口设置火种检查站,严禁将火种带入景区,减少火灾隐患,镇综合执法中队组织镇护林员加大防火巡查、通过宣传车辆、宣传标语等方式进行防火宣传。
(四)强化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区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区物流和生产企业仓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切实摸清仓储物流企业(场所)底数、规模、储存种类及危险性的基本信息。定期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纠治违规存放、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充电、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按程序提请挂牌督办。
(五)精准提升执法成效。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一案双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并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加强行刑衔接力度,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刑事案件的查办力度,对构成犯罪的,移交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改正重大火灾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拒不执行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决定的,纳入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课程,树立消防安全底线思维,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工作能力。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基层网格力量开展“敲门行动”,深入各村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醒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教育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自发排查纠治身边火灾隐患。
(七)大力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各单位、各相关部门,做到协同有力、组织有序、优势互补;开展多部门综合演练,强化应急联动,形成救援合力。加强对森林防火、道路结冰、一氧化碳中毒、等开展实战化演练,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消防车辆、装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物资储备,确保高效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八)抓好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工作。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提高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各级“两会”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前研处重要活动的消防安全风险,发动节庆活动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开展错时检查和联合夜查,结合烟花爆竹禁放要求,落实“实名制”看管,在重点时段、重要部位前置力量备勤。
(九)因地制宜开展有针对性专项治理。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网格员等力量深入开展“合用场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摸清、掌握本辖区底数,分门别类开展消防安全治理。各村要常态化运行“消防安全检查日”等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值守,开展巡查检查、确保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筑牢火灾防控的基层基础;要突出孤寡老人、有精神疾病、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强化关爱服务和精准帮扶,不定期开展防火宣传和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月15日前)。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发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16日至2024年3月25日)。对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从严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环办负责统筹协调、信息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今冬明春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遵循“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和《淄博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12号)规定履职尽责,管住各个环节,切断致灾链条,督促问题隐患整改,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三)严格材料报送。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每月21日前报送当月小结、检查统计表。
附件:太河镇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检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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