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河镇人民政府
对区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翟慎明、张文庆、高翔、侯发锋、肖玉爱、肖芳国、李业波、孙守喜、郑燕、唐慧芬、李爱红、陈加谦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淄中路南峪路口至太河大桥段安装凸面镜”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后,我镇高度重视,经与淄川区交通运输局、高速办、济潍高速项目办进行对接,该段道路待济潍高速建设完成后,将由山东高速对该路段进行整体维修提升,并对安全设施进行补充完善,其中该议案所反映的事项一并实施。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予以监督和指导。
太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
(联系单位:太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晟亦 联系电话:18560897513 )